為了搞錢,不到21歲的廣西男子劉天華將釣魚時認識的同齡人小曾殺害,后來,他竟然一面冷靜地假裝好心帶著小曾的家屬四處尋人,一面偽裝身份在網上向小曾家屬索要10萬元。昨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劉天華被控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
劉天華,廣西博白縣人,今年6月才滿21歲。他只有小學文化,已到廣州多年,曾在制衣廠打工,案發前已失業,靠打零工為生。據劉天華的女友說,劉天華與她同居后,只給過她4000元,平時都靠她賺錢養家。
被害人小曾,湖南人,與劉天華同歲,他的父母在廣州開了一家制衣廠。據小曾的母親回憶,小曾學了美發,他們本打算支持他開一家店,但一時還沒有找到店鋪,小曾便常去釣魚打發時間。
2014年12月,劉天華和小曾在釣魚時相識。劉天華說,他們認識后并沒有什么來往,只是留了手機號,并加了QQ好友。
據劉天華的律師說,劉天華家境不好,父親身患尿毒癥,需要透析,家人常要他寄錢回家。劉天華曾供述稱,今年1月16日,他想到臨近年關,沒錢回家,便想要去“找錢”。當時,他曾想去綁架小孩勒索錢財,但又擔心一個人做不成,便放棄了。
多次用鐵管擊頭
然而,他沒有放棄通過歪路“找錢”的想法,今年1月21日,他想到了小曾,他打算先將小曾打暈,搶走手機,再用小曾的手機向其家人要2萬元。
據檢方指控,今年1月21日19時許,劉天華以送魚為名將被害人小曾約至海珠區石榴崗河南岸新光快速橋底,指引小曾行走至新光快速橋底往東約100米的小路“取魚”時,劉天華持事先藏匿在草叢中的鐵水管擊打被害人后腦部。小曾受傷后逃跑,劉天華追趕,并繼續持鐵水管擊打小曾頭部多次,致使小曾落水后死亡。經鑒定,被害人小曾符合鈍器擊打頭部致顱腦損傷后溺水死亡。
據檢方提供的證據,逃離作案現場后,劉天華回到家,當晚,將血衣扔到了住處附近的河涌。
邊假意尋人邊詐騙
據小曾的父親回憶,在兒子失聯兩天后,女兒在小曾的QQ空間里發現一名網友瀏覽的痕跡,便加了他的QQ號。這名網友表示,他與小曾認識,兩人幾天前還曾一起去釣魚,還說愿意幫他們一起尋找小曾的下落。雙方當天便約好一起尋找小曾。據小曾父親的辨認,那名QQ好友正是被告人劉天華。當天,劉天華帶他們到石榴崗附近找尋,結果當然沒有發現小曾的蹤影。兩天后他們再次尋找,依然無果。就在劉天華假意帶著小曾的家屬尋人的同時,他又密謀向小曾家屬詐騙錢財。
據指控稱,2015年1月26日,劉天華用他人QQ賬號與小曾的妹妹聯系,以可以提供小曾的消息為由,向其家人索要現金10萬元。但當小曾的家人來到指定地點后,卻沒有見到那人。劉天華騙錢的行徑沒有得逞。
2015年1月27日8時許,環衛工在海珠區海珠湖北側外圍河涌發現了小曾的遺體。當天14時許,劉天華被警方抓獲。
辯解:并非故意殺人
法庭上,劉天華稱自己并沒有要故意殺害小曾。劉天華辯稱,小曾是自己跳入水中的,在小曾落水之后,他還跳到河里,想把小曾拉上來,但是水性不好。
對此,公訴人駁斥說,劉天華女友的證詞顯示,劉天華回到家中時頭上仍有血跡,若劉天華有潛水救人的行為,頭上不可能有那么多血跡。劉天華的辯護人則稱,劉天華只是想搶小曾的手機,騙取其家人的錢財,不存在故意殺害小曾的動機,且小曾是溺水死亡的,并非毆打所致。
對此,公訴人反駁說,劉天華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前不存在殺人動機,但第一次用鐵水管擊打小曾后腦部后,繼續多次擊打小曾的腦部。經鑒定,小曾頭部有多達19處的擊打痕跡,劉天華故意殺人的主觀心態已經非常明顯。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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