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隊原支隊長蘭昭勇,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蘭昭勇在擔任黔西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期間,明知在押人員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及公安機關不具備審批權限的情況下,利用職務影響,伙同他人為在押人員違法辦理保外就醫,將本應收監執行的在押人員非法釋放。
蘭昭勇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私放在押人員,其行為構成瀆職,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黔西南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黔西南州委批準,決定給予蘭昭勇開除黨籍處分;經黔西南州監察局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給予蘭昭勇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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