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電信詐騙,很多人都有所耳聞,什么法院傳票、涉嫌洗黑錢、猜猜我是誰……不過,這些老伎倆已經越來越不管用,于是騙子又出新招,直接用“刑事拘捕令”來恐嚇市民。近日,南海區九江南方村的黃女士就不幸中了招,被騙走37.7萬元人民幣。
“公安”電話告知涉嫌洗黑錢
11月18日8時許,黃女士在家突然接到無號碼顯示的來電,對方稱黃女士家里的固話欠費2440元,并提供一個自稱是深圳市寶安區公安分局的電話,讓黃女士撥打過去。
接電話的男子自稱“李警官”,其聲稱破獲了一起貪污、洗黑錢案件,嫌疑人是深圳某銀行行長張某,警方在他身上發現一張用黃女士身份證開通的銀行卡,張某交代開通銀行卡的身份證是向黃女士購買的。
“李警官”還發過來一份傳真,顯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拘捕令”,上面還有黃女士的身份證號碼和照片。黃女士亂了分寸,來不及分辨拘捕令的真偽,急著解釋不是她做的。“李警官”還警告:“如果今天下午15時前不能弄清楚銀行卡的存款是怎么回事,那我們就會前來逮捕你。”
隨后,“李警官”將電話轉到一個中央派來處理案件的“王檢察官”處,“王檢察官”恐嚇黃女士說這是絕密案件,不能告訴任何人,否則將依刑法“妨礙秘密罪”第三百五十五條第二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騙轉賬至“國家保險賬戶”
其間,由于黃女士與“王檢察官”發生爭執,對方直接掛了電話。“李警官”再次致電黃女士,稱她因泄露國家機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在只要她繼續配合警方調查,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黃女士馬上按照對方的“指示”,將自己每一筆的存款告訴他,并到工商銀行開了一個新的銀聯賬號,開通了電子銀行,將37.7萬元分多次轉到新開賬號內。
當黃女士轉賬成功回到家時,對方便打來電話教黃女士通過網銀分5次將37.7萬元轉到對方自稱是北京市反洗黑錢中心名下的“國家保險賬戶”內。
當天下午,黃女士再次接到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金融監管收據”的傳真,表示對方收到黃女士轉入的37.7萬元,并將會對該筆款項進行調查。
第二天7時許,黃女士致電“李警官”、“王檢察官”詢問案件調查情況,卻聽到對方電話號碼為空號的提示音,這時黃女士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于是立即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目前案件已在偵辦中。
阿SIR提醒
匯款前先核實好對方身份
辦案民警表示,公檢法機關辦案有嚴格的程序,當需要向公民詢問情況時,必須要持相關法律手續當面詢問當事人,并制作相關筆錄,不會通過傳真或網絡發送法律文書,而且公檢法部門均沒有設立所謂“安全賬戶”等名目的銀行賬戶。因此,當有人自稱是公檢法機關告知涉嫌某種犯罪,并要求將存款轉存到所謂的“安全賬戶” 進行調查核實的,肯定是詐騙行為。
警方提醒,匯款前一定要通過電話等多種途徑核實好對方身份,特別是對于那些平常聯系較少,電話也很難核實身份的,一定要求當面給錢。如遇到此類“刑事拘捕令”、“法院傳票”等詐騙電話時,一定要小心甄別,及時與身邊人溝通,或向警方求助,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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