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系不可抗力,城管局無過錯,但應酌情補償原告損失5萬元
每到夏季,各路“氣勢洶洶”的臺風都會直奔海南而來,期間建筑倒塌、作物受損,不勝枚舉。臺風期間,被路邊樹枝砸傷該由誰負責?近日,海南省瓊海市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臺風期間因林木折斷致人高位截癱引發的民事案件。
2013年6月22日7時12分,瓊海市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未來24小時瓊海市將受熱帶風暴“貝碧嘉”的影響,請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做好防范工作。當天上午9時40分左右,48歲的何女士出門辦事,經過瓊海南門市場街道庶園居委會某商店門口時,突然被空中掉下的折斷樹枝砸中。
經醫院鑒定,何女士胸椎、腰椎多處骨折,并壓迫神經導致高位截癱。手術和護理期間醫療費用總共為13.4萬余元。
何女士認為自己被樹枝砸傷,是因為瓊海市城市管理局沒有對樹枝進行正常護理,而且自己家庭條件一般,希望該局能夠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承擔各項醫療費用。遂將瓊海市城市管理局起訴至瓊海市人民法院,要求該局承擔她由于此次事故所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19.4萬余元以及傷殘補償金。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氣象臺發布臺風預警信號兩個多小時后受傷,處于臺風影響期間。臺風屬于不可抗力,原告受傷是屬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同時,瓊海市城市管理局在臺風季節有加強對綠化林木的養護,履行了管理職責。可見,該局在本次事故中并沒有過錯,可不承擔侵權責任。但被告作為政府城市管理機關,于其管理范圍內發生的群眾傷亡事故理應承擔救濟援助義務,被告可補償原告一定的經濟損失。
近日,瓊海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判決被告瓊海市城市管理局補償原告何女士經濟損失人民幣5萬元。
?
?
相關鏈接:
臺風“煙花”易冷 冷空氣下周南下海南最低溫20℃
臺風“巨爵”致菲律賓近百萬人受災 35人遇難
臺風“彩虹”致廣東直接經濟損失232億 18人遇難
臺風致蔬菜價格上漲 海口調運2000噸島外蔬菜供應市場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