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蕾和吳城是奉子成婚的,兒子滿2歲后,徐蕾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徐蕾稱,她3次被丈夫吳城當街毆打,丈夫的家暴行為她再也無法忍受。
徐蕾今年32歲,吳城比她大2歲,兩人家都在海南。戀愛期間,徐蕾懷孕了,于是兩人在2013年1月初登記結婚。半年后,兩人的兒子小宇出生。吳城曾在市縣工作,后來辭職回海口。對于徐蕾提出的離婚,吳城不答應。
徐蕾提供了報案材料及公安機關的筆錄,稱吳城曾經3次當眾毆打她導致其報警。第一次報警是在2014年3月,在海口灣一處護欄旁,吳城對其進行毆打,導致其脖子及腰部受傷。因為當時孩子還小,為了讓孩子有完整的家庭、良好的成長環境,她決定給吳城機會。
“我的忍讓,并沒有讓他有絲毫改變”,徐蕾說,吳城此后因各種瑣事毆打她,導致她兩次報警,一次是在今年7月,吳城在海口一家肯德基門口打她,還有一次是在一個小區打她。徐蕾稱自己無法繼續忍受吳城的暴力行為,也不愿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將兒子小宇判給其撫養,吳城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庭審中,吳城堅持不同意離婚。他辯稱,經過這次徐蕾起訴離婚后,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希望徐蕾給自己一個機會。
海口龍華區法院認為,徐蕾主張吳城對其家庭暴力,但僅提供了報案材料和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未能提供病歷、受傷害部位照片或傷情鑒定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法院認為,沒有傷害后果,難以認定暴力程度,無法認定有家庭暴力存在,也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等。因此,法院判決不準徐蕾和吳城離婚,希望兩人正視自己的缺點和不足,互諒互讓,加強溝通,以家庭和孩子的健康成長為重,和好如初。 (涉案人物為化名)
男子:她出差1年多還失聯了
法院:分居未滿2年,女方可能回來,不準離婚
南國都市報12月8日訊(記者何慧蓉)因為重病父親及家人的勸說,張成宇與女友吳曉登記結婚了。可是,這個婚姻因為事先沒有得到女方父母的首肯及工作等原因,充滿矛盾,吳曉甚至離家與張成宇斷了聯系。張成宇決定起訴到法院,希望判決離婚。
張成宇和吳曉同年生,今年都是30歲。2010年10月,經朋友介紹,兩人相識。2012年9月,慢慢建立感情的兩人正式確定戀愛關系。同年底,張成宇的父親查出是癌癥晚期。病重的父親希望兒子盡快與女友結婚,再加上家人的勸說,張成宇與吳曉在張成宇老家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半年多以后,張成宇和吳曉決定補辦婚禮。兩人一起到吳曉山東老家與吳家父母商量婚禮事宜。但是,因為兩人領證的時候沒有征得吳家父母的同意,吳曉的家人反對兩個人結婚。就在張成宇和母親準備回家時,在吳曉的勸說下,吳曉的父母又同意讓兩人舉辦婚禮,并收下聘禮。
一個月以后,和母親一起來海口的吳曉給張成宇發短信,稱家人仍舊反對他們結婚,她先跟母親回老家。事情仍沒結束,半個月左右,吳曉又回到海口,與張成宇一起生活,但各自忙于工作,感情冷淡,且矛盾不少。
“2014年5月,她說要出差,之后就失去聯系”,起訴離婚時,張成宇稱,已經與吳曉斷了聯系,通過QQ、微信等都無法與吳曉取得聯系。在與吳曉分居1年多后,他認為自己與吳曉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希望法院判決離婚。
吳曉沒有出庭。海口龍華區法院認為,張成宇與吳曉婚前有一定感情基礎,雖然吳曉因為夫妻感情不和離家,但不排除張成宇找到吳曉或者吳曉自行歸來繼續與張成宇共同生活。在夫妻分居未滿2年的情況下,法院判決不準張成宇和吳曉離婚,希望兩人能重歸于好。 (涉案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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