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9日消息(記者鐘元韜 通訊員陳烽)記者12月9日從海口警方了解到,海口男子王某武(24歲,遵譚鎮人)因惡意騷擾110報警電話、謊報警情,被海口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
2015年4月份以來,王某武用欠費停機的手機號碼惡意騷擾110或謊報警情近百次。近日,海口警方治安部門依法對王某武進行了查處,王某武對其多次惡意騷擾110或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12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據海口警方介紹,目前海口110報警服務臺每日接電量近3000,其中騷擾電話約占27%,騷擾的類型主要有:無聊的人撥打、撥打報警電話不說話、故意報假警、小孩撥打、醉酒后撥打等等,此類電話嚴重影響110接處警正常工作。
海口警方表示,110是受理群眾報警和緊急求助的報警電話,騷擾電話多占用一分鐘,真正有危難的民眾就多一分危險,廣大市民要珍惜110公共資源,把有限的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虛報、謊報、甚至惡意騷擾110,不但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觸犯法律的行為,觸犯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謊報險情”或者“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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