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后被發現還存在漏罪,湖北一國土局原局長近期再次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記者20日從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2011年12月,湖北省石首市國土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永平因受賄罪曾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15年2月,王永平從湖北省江北監獄減刑后刑滿釋放。
日前,石首市人民檢察院發現王永平在刑罰執行完畢前還有漏罪,遂以涉嫌受賄罪再次對王永平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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