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游客在首都機場發生不文明行為影響機場安全,將會被首都機場安保部門和旅游部門同時記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并可能直接影響出行。昨日上午,北京市旅游委與首都機場航空安保有限公司正式簽署“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合作備忘錄”。
北京市旅游委與首都機場信息共享
據悉,北京市旅游委在原有的游客不良記錄系統基礎上,與首都機場安保公司合作,開展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工作以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昨日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中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共同開展乘機安全檢查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與培訓;共同做好團隊旅客乘機安全檢查;開展信息平臺共享;做好重大國內外活動安全服務保障;實行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
據市旅游委副主任于德斌介紹,近年來,我國公民出境游的人數不斷增加,僅2014年,經北京旅行社組團的出境游客就達410萬人次。首都機場是進出北京、乃至進出中國的重要門戶,因此,與首都機場的全面合作就顯得更加重要和必要。今后,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與市旅游委還將按照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共同商擬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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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艙門”事件發生后,MU2036航班上的乘客,網友@風云者天行健發布微博。微博截圖
如被“記錄”住宿貸款等也將受限
據了解,市旅游委已在其官方網站上正式建立了行業信用系統,其中記錄的內容之一就是游客不文明行為,包括北京市游客出行旅游途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以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游客不文明行為。與首都機場合作以后,在機場做出“霸機”、“強行開艙門”、“沖闖跑道”等惡劣行為的游客,除了要接受有關部門行政處罰以外,還將被首都機場以及旅游主管部門同時記入游客不良行為記錄系統。
“這個記錄對游客自身是會帶來影響的,如果情節惡劣,他會在組團出游、旅店住宿甚至是銀行貸款、工商登記等方面受到限制”。據北京市旅游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雖然這個記錄機制并沒有行政強制力,但系統是公開的,行業內的旅行社、酒店等都會看到。
對于具體哪些行為會被列入首都機場的“不歡迎”范圍,首都機場安保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正在加緊制訂游客不良行為記錄的細則,預計春節前推出。
此前國家旅游局已與中國民航局合作
據了解,今年2月,國家旅游局設立全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各地方旅游主管部門設有分記錄。信息由省級旅游主管部門報送,或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采集。
據國家旅游局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乘機是游客出游過程中重要的環節,不文明行為高發。為進一步落實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今年8月,國家旅游局已經與中國民用航空局簽署了《關于加強文明旅游工作,促進行業融合發展的合作協議》。
協議中特別明確,要共同制定出臺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指導意見,落實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限制措施,鼓勵旅游企業、民航企業拒絕為列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游客、旅客提供旅游、乘機等服務。
追訪
旅行社拒絕“黑名單游客”參團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鳳凰假期、海濤旅行、眾信旅游等多家旅行社獲悉,對于國家旅游局公布的列入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游客,旅行社拒絕其入團。
“旅行社要按照國家旅游局的要求收客,被列入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游客,一律不接受報團。”北京鳳凰假期國際旅行社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馬斌說,旅行社內部都會有國家旅游局的這份“黑名單”,收客時游客的相關信息會有所顯示,考慮到游客個人信用等問題,旅行社不會接受這樣的游客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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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
那些因不文明乘機“上黑榜”的游客
事實上,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從今年年初就開始系統性的建立,國家旅游局至今已經發布了四批不文明游客記錄信息。在國家旅游局公布的四批、共16名上黑名單的游客中,多數是因為在機場或飛機上發生不文明行為被行政處罰或造成不良影響的。
●恐嚇威脅空服人員并潑熱水
張艷在南京參加赴泰團隊游。2014年12月11日,返途中,張艷要求空服人員將她與同伴的座位調換到一起,雖經調換,但耽擱時間較長,引起兩人不滿。就餐時,她要求空服人員提供熱水,被告知熱水需要收費,造成其不悅,與空服人員發生言語沖突,隨即將熱水潑向空服人員,并激烈爭吵、謾罵、恐嚇和威脅。事發后飛機返航,落地后張艷被泰國警方帶走。
●強行打開艙門被拘留15日
今年1月10日凌晨,周躍在昆明飛往北京的MU2036航班上強行打開飛機41L、42L座位旁兩道應急艙門。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他的違法行為予以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
●因調整座椅與他人打鬧被拘留5日
今年4月,王玉玨乘坐大連至深圳的ZH9724航班,在飛機上因調整座椅問題與他人發生爭吵、打鬧,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
●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實信息并擅自脫團
今年9月,肖燕在重慶參加赴泰國旅游團。在航班延誤期間,肖燕拒絕聽從領隊勸阻,煽動游客對抗泰國警方執行公務,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實信息,以拒絕登機要挾賠償,干擾泰國曼谷機場工作人員及領隊履行職務,辱罵領隊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終擅自脫離團隊,未隨團返回。
●以維權名義用機場登機口廣播煽動游客
今年9月,劉鵬在重慶參加赴泰國旅游團。在航班延誤期間,劉鵬以維權名義用機場登機口廣播煽動游客,以拒絕登機要挾賠償,散布泰方扣留護照等不實信息,并最終擅自脫離團隊,未隨團返回。
●因調座椅與他人起沖突,航班延誤約1小時
今年10月,施驁在成都參加赴柬埔寨旅游。返程中,登機后即將座椅靠背向后調整,后排游客提示后拒絕調直。后排乘客入座時碰到其頭發,繼而引發口頭爭執、辱罵和推搡,經空乘人員和隨團領隊勸阻無效。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誤約1小時。
游客有哪些行為會納入“記錄”?
游客在旅游活動中因下列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應當納入旅游部門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
●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
●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
●嚴重擾亂旅游秩序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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