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31日消息(記者陳敬儒)30日,海口市駕培協會召開全市駕培行業大會宣布:從明年1月1日起,海口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必須與報名參加駕駛培訓的學員簽訂培訓合同,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學員科目結業審批。
據介紹,由于很多學員和駕校之間并不簽訂合同,即使有的學員與駕校簽訂了合同,但基本上也是駕校說了算,學員根本無法修改不合理的條款,所以當學員與駕校產生糾紛時,學員很容易吃虧。根據合同規定,學員要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駕校財務部門交納各項費用,不得交給駕校的教練員或其他非財務工作人員。在培訓期間,學員有權選擇駕校的教練員,如果學員認為駕校教練員有不按教學大綱施教、教學行為和職業道德不規范、縮減培訓課時、減少培訓項目、索要財物等行為,有權向駕校提出異議,并要求更換教練員。但因學員原因(如不按通知時間參加培訓)超過公安考試部門周期,其所交培訓費用不予退還。
市運管處駕培科有關負責人稱,學車需要多少時間,什么時候完成培訓,需要交哪些費用,合同中都寫得一清二楚,有了這份合同,學員將不用再擔心“合同陷阱”,同時也有利于規范駕校的培訓行為,保障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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