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8日電?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今日表示,股票發行新規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后,己過會的首發公司需按新規則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填補回報措施,履行董事會決議等公司內部決策程序,按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修改補充招股說明書,履行會后事項程序。預計上述準備工作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
鄧舸表示,為緩解新規下新股發行對交易系統的壓力,保證交易系統安全運行,初期新股發行將按各交易日均衡申購的原則安排,后期逐步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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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IPO新規今起執行 完善新股發行不是實施注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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