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露香園小區車位每月租金1800元 網絡圖
新建商品房露香園小區,一開收停車費,月租金價位就達1800元,事先并沒有任何聽證、協商過程。“停車費這么定價,事先并沒有征求我們業主意見;租期3個月一簽,我們也很擔心,3個月后會不會再漲價?”昨天,黃浦區露香園小區多名業主致電本報投訴。
收停車費未經業主聽證
露香園小區是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售價近10萬元,算是黃浦區的標志性豪宅。去年5月,李先生購房入住,一開始因為小區剛交房,配套設施還未做好,所以沒有收取業主們的停車費,業主車輛隨到隨停。
去年12月,露香園小區物業向業主們發放了一份《通告》,表示受開發商委托,開始辦理地下車庫車位的出租。記者看到這份《通告》,上面寫著車位每月租金1800元,租期3個月一簽,租金3個月一付,正式收費日期是(擬)2016年1月18日。《通告》落款是聯源物業露香園管理處。
對于這么一份《通告》,業主李先生說,周邊一些小區的停車費每月大多在千元上下,露香園小區為何收得這么貴?并且也沒有與業主事先溝通,就“任性”定價。“停車位屬于開發商對業主提供的配套服務之一,怎可以隨意任性定價?”業主質疑,開發商定價前,需要公開征求意見,公布停車位的相關成本,爭取使更多業主理解和支持。
業主們更擔心,租期是3個月一簽,萬一3個月后再漲價,怎么“吃得消”?有業主表示,他們愿意將車位買下,但開發商稱,目前車位只租不售。
物業稱定價權在開發商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露香園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解釋,露香園小區目前車位在地下B1、B2兩層,只租不售。因為產權屬于開發商,所以租金也是開發商定的。對于業主的反映,他們會向開發商反映,爭取能有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至于3個月后會不會另行漲價,物業稱,這個概率不大。
據了解,2015年3月1日起,上海小區停車費政府定價取消。各物業公司重新編制收費執行細則,并在2016年開年按新細則全面執行征收,其中停車費這一項在放開定價權之后,部分小區和寫字樓的停車費出現漲價現象。
放開定價不是隨心所欲
記者致電世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連晏杰律師,他表示,從社會公共利益角度出發,從維護大業主開發商與小業主關系的角度出發,開發商如此“任性”定價有些不妥。畢竟,放開定價不等于隨心所欲定價。
露香園小區業主表示,小區停車位是稀缺產品,某種程度上就是開發商壟斷。現在價格放開后,政府沒有什么有效制約措施。可否恢復政府指導價,或者搭建一個公平公正的平臺,讓開發商定價前,能與廣大業主有平等、透明的溝通。只有這樣,業主和開發商才能和諧相處,物業也不會成為兩者之間的“夾心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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