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2點多,劉先生在易到用車官網參加禮品卡充值優惠活動,共充值2.4萬元。次日,劉先生發現活動頁面消失,充值余額也被清零。昨天,易到用車表示,該活動為內部測試,因技術故障,導致頁面對外顯示。公司會退還該客戶本金。
據劉先生回憶,前天凌晨,他在易到用車官網看到一則活動,“活動稱,充值1元抵10元,禮品卡可用于兌換‘余額’,進行打車”。他給自己和兩位朋友的賬戶分別充值9000元、8000元、7000元,“根據優惠可抵用24萬元”。沒想到次日上午,活動頁面消失,三個賬戶“所有余額均被扣除,其中一個賬戶還遭到凍結”。
據劉先生提供的購買記錄截屏顯示,三個賬戶各購入數千張禮品卡。禮品卡名稱欄有“測試10”的字樣,價格欄顯示為“1元”,面值欄則顯示為“10元”。這些禮品卡均顯示為“已兌換”。
對此,易到用車客服人員表示,當晚頁面出現技術故障,致使此次充值是通過非法渠道進行的,因而充值后的余額無法使用。對于已經通過官網充值成功的客戶,公司會退還客戶充值本金。
易到用車相關負責人杜女士表示,當晚技術人員在進行一項內部測試,因技術故障,未點擊隱藏按鈕,導致頁面對外顯示。在劉先生進行多次充值后,系統風控自動啟動,使得劉先生等人的賬戶被清零。公司會退還其充值本金,并補償優惠券一張。
■律師說法
公士公益發起人、北京律師張新年表示,易到用車此次的活動,已屬于合同法上的要約行為。客戶一旦充值,即構成承諾,合同即告達成。目前,易到用車聲稱是官網測試或技術故障,想單方面取消交易。這顯然不是法定解除事由。易到用車作為合同一方,應恪守契約精神,嚴格依約繼續履行。若單方毀約,應承擔民事違約賠償責任。
北京浩勤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瑞認為,易到用車在官網發布該產品,并讓客戶可以購買,即屬于要約。客戶購買后,易到用車拒絕按照發布的內容去執行,即構成違約,并有可能構成欺詐消費者。若認定其行為構成欺詐消費者,消費者有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要求商家支付其購買商品的價格,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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