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團購網站上蓋婭酒吧的團購信息。該酒吧通過多個“酒托團隊”引誘客人高消費。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找來美女當“酒托”,以“一夜情”約男網友到酒吧高消費詐騙錢財。昨天上午,充當“托頭”的餐飲公司人事部經理李浩一,被朝陽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酒托”騙顧客高消費斂財
蓋婭酒吧位于朝陽區雙花園南里三區14號樓底商,門臉氣派,內部裝修為歐式情調,“蓋婭主題酒吧”幾個大字上還盤繞著藤蔓,更給人一種神秘感。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該酒吧2014年9月開業時,每天的“流水”就達三四萬。
剛開業的酒吧為何如此火爆?隨著被告人的陸續到案,一個通過“酒托”賺錢的鏈條浮現出來:這間酒吧專門靠“酒托”賺錢,酒吧老板與五六個“酒托團隊”有聯系,每個“酒托團隊”都有一個服務員接應,哪個“酒托團隊”的“酒托”帶來客人,就由哪個服務員點單,單子上記下暗號,之后進行分賬。
李浩一是蓋婭酒吧一個“酒托團隊”的“托頭”。據公訴機關指控,李浩一與其同伙,以約男性網友見面為名,騙年輕男子在酒吧內高消費。據指控,僅2014年9月,李浩一等人就在蓋婭酒吧詐騙夏先生1000余元、王先生和郭先生9860元、邵先生700元、李先生和馮先生8480元。
酒吧老板等多人已被判刑
公訴機關認為,李浩一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民錢財,數額較大,應被追究詐騙罪。
不過辯護人認為,有“酒托”起網名為“溫柔小女人”,證明被害人赴約有目的,被害人本身也有過錯,希望法庭綜合考慮。
此外,李浩一是否要對每起犯罪負責也是雙方辯論焦點。公訴人認為李浩一的“酒托團隊”由其指揮,他應該為案子整體負責;而辯護人則認為不排除有“酒托”私下從事犯罪,李浩一不知情,不應所有詐騙都追究他的責任。
經合議庭合議,該案當庭宣判,李浩一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罰金2000元。另據新京報記者了解,蓋婭酒吧老板李程程以及會計、服務生、“酒托”等數人,已被判處1年4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講述
去了一趟洗手間回來結賬上千塊
在蓋婭酒吧高消費的客人,26歲的夏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夏先生說,當時是一個剛認識不久的“女網友”約他出來喝酒,在雙井地鐵站見面后,兩人就溜達到了蓋婭酒吧,他先去了趟洗手間,出來就發現女網友點了兩杯紅酒、小吃和一個水果拼盤,服務員過來讓他買單,“我一問,說是1090塊”。
“我問怎么這么貴,服務員說光紅酒就要幾百一杯”,礙于情面,夏先生只好硬著頭皮刷卡消費。過了一會,服務員又拿來了一瓶女網友點的紅酒,一問價錢高達12800元。夏先生說,發現落入“酒托”設下的陷阱他扭頭就走,服務員也沒有追上來要錢。
就在夏先生離開不到兩小時,另一名“酒托”帶著王先生、郭先生來到蓋婭酒吧“約會”。“酒托”點了3杯紅酒、1個果盤和4個小吃,服務員結賬是1380元,當天,王先生和郭先生該酒吧消費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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