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冬根拍下多人去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 十幾天之后,汪冬根被警方帶走
近日,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因“偷拍縣長收禮視頻”而聞名的汪冬根案作出了二審判決。法院認為其尋釁滋事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將六年刑期改判為五年零六個月。
汪冬根的家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們不服判決,打算在春節后提出申訴。汪冬根的辯護律師認為汪冬根沒有敲詐勒索的故意,并提出質疑,既然法院認定了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違規給人報銷醫療費,卻為何一直沒有見到對魏某某的公開處理結果。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宜春市紀委宣傳部,其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對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的處理還在了解中,宣傳部已經將相關情況報告給負責案件處理的部門,等處理意見出來后再進行公布。
二審判決將“三罪”減少一罪
2013年9月17日至20日,汪冬根和兒子汪金亮拍下了多人去萬載縣縣長家送禮的視頻和照片,拍完視頻18天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萬載縣警方帶走。由于汪冬根拍了視頻后并未提出明確的訴求,因此檢察院沒有起訴這一行為。
檢察院起訴的是汪冬根另一起偷拍事件。2011年汪冬根秘密拍攝到萬載縣康樂街道黨委書記盧某與萬載縣衛生局局長魏某某一起打麻將的視頻,并將視頻在互聯網上傳播(經汪冬根處理,在網上傳播的視頻僅能看清盧某)。2012年7月左右,汪冬根受人所托,找到時任萬載縣衛生局局長魏某某,要求魏某某違規為他人辦理醫保報銷事宜。因懾于汪冬根拍攝的上述視頻,可能對自身不利,魏某某指示衛生局下屬單位醫保局工作人員違規為此人報銷醫藥費11187.8元。
2015年7月17日,宜春市袁州區法院認定,汪冬根偷拍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打麻將、要挾報銷醫保,以及夸大傷情騙保險公司賠償和發生交通事故后叫人打人等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5萬元。
之后,汪冬根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6年1月12日,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審判決,“三罪”少了一罪,法院認為其尋釁滋事罪證據不足,不予認定,并將六年刑期改判為五年零六個月,刑期減少半年。
“受害者”違規報銷仍在領導崗位
汪冬根的辯護律師是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的劉成星,他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他依然堅持認為汪冬根沒有敲詐勒索的故意,但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劉成星認為,汪冬根只是幫朋友向魏某某問一下情況,沒有提過視頻的事情,也沒有對魏某某進行威脅、要挾、恐嚇,因此他認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劉成星說:“即使汪冬根有敲詐言論,但衛生局是國家機關,不是自然人,不能成為敲詐勒索的受害者。再退一步說,即使魏某某個人受到了威脅,但他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為什么不報警采取合法的方式解決,而是利用職權違規發放保險費?”
公開信息顯示,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并未因違規報銷醫保而公開受到處分。2013年至2014年期間,魏某某擔任萬載縣委統戰部部長,2015年又任宜春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紀檢組長,副調研員。
家人打算春節后提出申訴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系到汪冬根的妻子郭業榮,她表示,家里人認為判決對汪冬根不公,并打算在春節后提出申訴。此外,他們對宜春市紀委的調查結果表示異議,希望能夠重新調查。
2014 年,宜春市紀委曾經發布了對萬載縣縣長收禮事件的調查結果,稱事發后,曾派出調查組進行了調查核實。視頻里所涉及的8起送禮走訪行為,其中一起為當地一鎮干部到縣長陳虹父親家走訪,并有送禮行為。當年中秋節后上班第一天,其所送禮品被陳虹退回。紀檢監察機關對送禮走訪的鎮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其余7起均為親友走訪探望陳虹及其父親。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致電萬載縣紀委,詢問對萬載縣衛生局原局長魏某某違規發放醫療費的處理。其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個事我記得好像談了話,進行了組織處理”,但她并不清楚當時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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