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5年,國家發改委放開了對除了精神類藥物、血液制品之外的大部分藥品的價格,把定價權交給市場主體。一時之間,不少人擔心藥價會合理上漲,而隨后的半年,一些藥物的確也是出現了漲價。
但放開并不是放任,同樣是漲價,一些藥物的漲價是恢復性上漲,而有一些卻并不是。比如治療痛風的別嘌醇片,一年多漲了近4倍,其背后是生產廠家的蓄意串謀。今天上午,國家發改委向藥企開出了藥價放開以來的第一張反壟斷罰單,向抱團惡意漲價說不。
別嘌醇片,治療痛風的常用藥,至少對于我國八千多萬痛風患者來說,它可一點也不陌生。雖然全國獲得別嘌醇片批文的生產廠家有15家之多,但記者了解到,實際上2014年以來,市面上只有重慶青陽、上海信誼和江蘇世貿天階三家還在保持生產。而這三家藥廠,全部出現在了國家發改委今天公布處罰對象之列。經過查實,重慶青陽及其關聯銷售公司重慶大同、上海信誼聯合及其經銷企業商丘華杰、以及江蘇世貿天階共同協商,操縱了價格上漲。2014年4月,當事人經過協商,決定將當時售價為10元的別嘌醇片銷售價格提高到不低于18元/瓶;2014年12月,當事人協商并決定于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而到了2015年4月22日,則決定在別嘌醇片被列入基本藥物的省份,銷售價格繼續維持不低于23.8元,而在被列為低價藥的省份,提高售價至不低于50元。
負責偵辦此案的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調查二處副處長吳東美介紹,這些企業在協商價格時故意沒有形成書面協議,僅靠口頭約定,給偵查帶來了不少難度。調查人員將2013年以來的全部資料進行了查詢,一方面在同一家企業里,將工作筆記、工作計劃、總結互相認證;另一方面將不同的幾家公司間口頭協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并把銷售明細一筆筆進行比對。
除了約定價格,這三家全國僅有的別嘌醇片生產廠家,甚至還搞起了“三分天下”,分割銷售市場,例如約定重慶青陽一方負責四川、廣東、云南等十二個省級區域,其余廠家的產品不許進入這個區域銷售,不能參加這個區域內的藥品采購招投標。反之它的產品也不能進入其它廠家的“勢力范圍”,消費者就只能被動接受這一個品牌。
按理說,三家企業一起生產這個藥品,彼此是競爭關系。那么為何這三個藥廠卻表現得同氣連枝呢?這就要說到重慶青陽,它不僅是別嘌醇片僅有的三個廠商之一,更是別嘌醇唯一的原料生產商。反壟斷局調查二處王洋林這樣解釋說,重慶青陽對于其他的廠商來說是上游企業,直接控制原材料,它和其他兩家共同生產別嘌醇片。根據調查人員提取到的證據,重慶青陽給另外兩家公司發通知,如果這兩家的藥賣到了重慶青陽的區域,對方必須原價回收,否則重慶青陽就斷供原料。
正是考慮到這一因素,因此在國家發改委對三家藥廠兩家經銷企業的處罰決定中,對于重慶青陽及其關聯企業重慶大同,處以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是所有企業中處罰比例最高的,其余企業的罰款比例均為上年銷售額的5%。據計算,此次處罰的五家企業被處以的罰款總計不到400萬元。如果僅以罰款金額來看,這算不上是一個反壟斷大案。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張漢東表示,藥品是特殊的消費品,國家發改委今后對于藥品價格的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還將不斷加大。
近年來,我國藥品的價格放開步伐不可謂不快,但放開的每一步,都伴隨著藥價一放就漲的傳聞,那么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明確表示,市場主體可以履行自己定價的權利,但是要在受到法律約束的前提下。過去大部分藥品是政府定價,現在是市場主體自己定價,但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要接受法律的約束。要保持合理利潤,價格上漲本身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幾家企業的問題是互相商定價格,按照《反壟斷法》這是典型的橫向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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