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達兩年零七個月的日子里,楊貴軒一直守在躺在醫院病床上的“植物人”兒子的旁邊。即使醫院多次告知他,兒子已經不需要住院,他也不再對兒子的康復抱有任何希望,他仍舊和兒子“滯留”在醫院。
為了讓他們搬離醫院,佛山市中醫院打了兩場官司,最終讓禪城法院下達了“搬離令”。面對“搬離令”,楊貴軒狠心地表示,如果真要強制執行,他會不顧兒子而去。
父親帶著兒子“賴”在醫院,不是因為兒子有醒來的希望,而只是因為醫院有“免費”服務。盡管父子倆有現實的難處和痛苦,但如此耗費公共醫療資源接受無謂的治療,究竟能獲得多少同情?
再過幾天就是春節假期,可楊貴軒仍舊守在兒子的病床前。兒子成為“植物人”已超過兩年半,盡管生命體征一切正常,但就是沒有醒過來。兩年多的時間,父子倆吃喝拉撒都在醫院,如今,法院給他們開出了“撤離令”……
他是兩年七個月的“植物人”
佛山市中醫院外四科的一個病房內,54歲的貴州人楊貴軒正望著病床上的兒子楊某發呆。由于春節將近,除了危重的病人外,不少病人都已經被家屬接出院,楊某所在的病房內有三張病床,但只剩下楊某一名病人。
楊某今年21歲,已住在佛山中醫院里兩年零七個月。原來在老家當建筑工人的楊貴軒,聽到楊某受傷的消息趕過來后,也隨兒子一起住在醫院長達兩年零七個月,吃喝拉撒全在醫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楊某,左眼張開、右眼閉合,但都經常機械式地做著眨眼的動作。他還不時會張大嘴巴發出“嗯嗯嗯”的叫聲,鼻翼附近的肌肉由于用力呼吸而變得一張一合。他的頭部左側因開顱手術割去了顱骨,已經深深地凹陷下去,如果楊貴軒不翻動兒子的頭部,旁人是不會看到的。
楊某的血壓、脈搏、呼吸、體溫、心律等生命體征正常,肢體對外來的刺激也有條件反射。不過,任憑楊貴軒怎么呼喊,他都沒有應答。現在的楊某,就是人們常說的“植物人”。
打架次日入院 他沒再醒來
2012年,當時還不滿18歲的楊某從老家來到南海區獅山鎮投靠母親,并在當地一家工廠打工。和他同一條村的女朋友不久后也來到了獅山。2013年年初,楊某剛滿18歲,便聽到了一個吃驚的消息,女友懷上了自己的小孩。兩人思前想后,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為了這個小孩,楊某也離開了打工的地方。不過,“小兩口”還沒來得及編織他們的愛情夢,殘酷的現實就讓他們夢碎。
2013年6月30日晚上,楊某在吃飯的時候與他人打架。對方一棒子打到了楊某的頭上。當時,楊某只是覺得頭暈眼花,以為只是普通的外傷,便沒有過多的理會。到了次日早上,楊某出現了意識不清的情況,朋友于是慌忙將他送進醫院。
據佛山市中醫院的病歷顯示,楊某的送院時間是2013年7月1日8時52分,原因是“被人打傷致意識不清14小時”。后經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加上左側額顳頂部硬膜下血腫。
由于病情嚴重,醫生馬上為其進行開顱血腫清除術以及去骨瓣減壓術,手術后送至ICU搶救治療。楊某后來病情開始穩定,轉入了普通病房,但再也沒有醒過來。為此,楊某的家屬于2013年9月持刀到醫院威脅醫生,部分人被警方拘留。
多個證據證明 他可出院
從老家趕來的楊貴軒一直在醫院里陪著,除了剛到醫院時東湊西借回來的7萬多元手術費,楊貴軒便一直沒有再給過院方一分錢。
2014年8月27日,在楊某住院一年多后,醫生告知楊某的父母,根據楊某目前的狀況,楊某應該轉到康復醫院治療。不過,這一請求遭到了楊某父母的拒絕。
同年9月8日,中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會診記錄、最新診斷及情況說明,顯示楊某已達到出院標準,院方為其辦理了出院手續,但楊某的家屬一直沒有將其接走。
同年9月16日,楊某的父母還叫來了家屬,在中醫院外四科前威脅中醫院的醫務人員。
2015年1月23日,暨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神經外科陳善成教授對楊某的狀況進行了會診。陳教授認為,楊某為重型顱腦損傷,目前已呈植物生存狀態,恢復意識的可能性不大,并且目前神經外科已經沒有更好、更特殊的治療方法。
2015年4月17日,佛山市中醫院向廣東華生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對楊某進行醫療期是否終結進行鑒定。該鑒定中心于同年5月27日給出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楊某目前診斷為植物生存狀態,雖經長時間多方法治療,病情仍未能好轉,遺留一系列植物生存狀態的癥狀體征,采取營養神經細胞、健腦、促醒等治療方式已無意義,并且患者的生命體征平穩,不需要繼續住院治療,達到醫療終結標準。
法院終下一道“搬離令”
佛山市中醫院表示,楊某父母及家屬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不僅侵犯了院方的權益也侵害了本來就非常緊張的公共醫療資源。2015年8月5日,佛山市中醫院一紙訴狀,將楊某及其父親楊貴軒告上法庭,要求楊貴軒將楊某搬離病房,并支付43萬余元的醫療費用。
在將楊某告上法院后,佛山市中醫院發現,由于楊某已經失去意識并且成年,要想讓其搬離病房,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為其指定監護人。2015年10月14日,佛山中醫院先是向禪城區法院申請宣告楊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楊某的父親楊貴軒為其監護人。2015年12月9日,禪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中醫院的所有請求。
今年1月14日,佛山中醫院狀告楊貴軒父子的案件正式開庭審理。
法庭上,楊貴軒認為,由于經濟的原因,他們不能搬離病房。“在外面租不到房,在病房還有醫生可以幫助。”同時,將楊某打傷的男子已被南海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他們民事索賠的案件也已交由南海區法院獅山法院審理,要等到這筆賠償款到手后,他才能將欠款返還給醫院。
近日,禪城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根據司法鑒定的專業判斷,楊某達到醫療終結標準,但楊某的家屬拒不出院,并繼續占用醫院的病床,對中醫院的正常秩序構成妨礙,客觀上亦不利于社會有限的醫療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遂判決楊某支付佛山中醫院醫療費用43萬余元,并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搬離佛山市中醫院的病房。佛山中醫院已于昨日收到該判決。
楊貴軒:“我知道虧欠了醫院”
“在這里住了這么久,我也很彷徨,我也知道我們虧欠醫院很多。”楊貴軒說,他只能靠大女兒每月約1000元的接濟,僅能維持基本的生活。由于兒子只能吃流質的食物,每月買奶粉和米糊都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既然留在醫院,為什么不去工作來支付醫院的費用?楊貴軒的解釋是要照顧兒子,妻子要照顧孫子,兩人都走不開。
在被問到是否會執行法院的“搬離令”,楊貴軒表示,如果法院真的要強行讓他搬離,他只好丟下兒子在醫院不管了。
楊貴軒說,在開始的兩年,他還會每天期待兒子會醒過來,會經常和兒子聊天,會放音樂給兒子聽,會為他按摩四肢。不過,近半年來,他再也沒有做這些事情了,他已經對兒子的康復不抱任何希望。
現在,楊貴軒盼望能夠從施暴者那里得到賠償款。但是,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即使法院支持了楊貴軒的請求,這筆賠償款也很難執行到位。
院方:“醫院的處境很無奈”
昨日,佛山市中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楊某是眾多滯留醫院的患者中歷時最長的一位。在楊某入院治療期間,院方已為其進行了必要的護理以及相應的藥物治療。從2014年9月8日開始,楊某家屬強行“滯留”病房后,院方仍舊為其提供基本的藥物治療,即使楊某已經完全達到可以出院,并在家中進行護理及治療的標準。
“醫院之所以一直不強行讓楊某撤離,是考慮到醫院本身也承擔社會公益的義務,但同時讓院方矛盾的是,楊某的滯留確實占用了公共醫療資源。”該負責人說,其實他們打官司只是希望法院可以從法律上保障院方的權益,并且承認他們所做的一切。
該負責人坦承,類似的“滯留”病房的行為,每年都會發生2~3宗。“強行滯留病房的患者,基本都是由于工傷事故或者交通事故受傷但又得不到賠償的,家屬把患者當成了索要賠償的工具,醫院在這個過程中顯得非常無助和無奈。”
他表示,滯留醫院的情況的發生,歸根到底還是醫療保障存在缺陷。他希望可以成立相對應的醫療救助基金,讓這些滯留醫院的患者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延深
相關案例:醫院寧愿免醫療費希望患者搬離
類似的事情在深圳也出現過。2014年8月,有媒體曾報道,中年女子劉玉化于2009年4月來到深圳龍華一家民營醫院治療。術后4小時,由于自發性左側丘腦腦干出血,劉玉化出現昏迷。后經法院判決,醫院在此次事件中無過錯。5年來,身為植物人的劉玉化一直住在醫院里。2013年9月,法院最終判決劉玉化和丈夫應支付醫院住院醫療費83萬余元。
為了結此事,醫院稱只要其搬走,欠下的費用可免,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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