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浦北縣政府24日對外公布一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瞞報爆炸事故查處情況。浦北泉水煙花基地二工區1月30日發生爆炸事故,企業負責人卻未如實報告人員傷亡情況。經調查,此次事故至少造成1人死亡,具體傷亡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浦北縣副縣長黃濤介紹,1月30日8時許,該縣泉水煙花基地二工區23號廢棄庫房發生爆炸,周圍多處民房玻璃受損。事故發生后,浦北縣成立了工作組展開調查處置工作。工作組當天在現場檢查沒有發現遺體、人體殘肢和血跡,經反復詢問廠方管理人員和工人,均反映無人員傷亡。工作組對照工廠工人花名冊,也未發現在冊人員有傷亡失蹤等情況。經調閱事發當日上午廠區監控視頻,事故發生前入廠人數與事故發生后出廠人數相符。工作組于當天12時上報無人員傷亡的事故信息。
2月5日,來自廣西大化、羅城等地群眾到泉水鎮政府反映,他們有兩名家屬自1月30日起便失去聯系,后來家屬接到匿名電話說失聯的兩人已在一起煙花爆炸事故中死亡。親屬懷疑失聯的兩人在泉水煙花基地的爆炸事故中喪生。
浦北縣隨后對事故展開深入調查。調查組于2月16日上午再次調閱廠區監控視頻時,發現視頻監控影像部分關鍵時段被人于1月31日上午格式化刪除。同時,警方動用警犬等在對爆炸中心現場進行偵查時,發現衣服殘片,疑似人體組織、股骨等13處物證。
泉水煙花基地二工區生產負責人朱某在接受調查時承認曾私自臨時聘請兩名非在冊工人韋某青(女,31歲,廣西大化人)、韋某昌(男,57歲,廣西羅城人),于1月24日擅自撬開已被縣安監局封存不符合生產條件的23號工房進行半成品煙花組裝包裝,兩人已在爆炸中死亡。2月22日,經欽州市刑偵技術部門對爆炸現場提取的疑似組織材料進行DNA比對,部分送檢材料與韋某青親屬DNA吻合。
目前,警方已將此案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偵查措施,安監部門已暫扣事發企業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紀檢監察部門已啟動安全生產問責機制,浦北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已全部停產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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