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26日消息(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王英超)25日從海口市工商局獲悉,海口一家電商場竟然以舊代新,向顧客銷售二手抽油煙機,工商部門發現后,責令商家退還貨款2300元,并3倍賠償給消費者6900元。
市民林女士不久前來到商場購買了一臺抽油煙機,結果,抽油煙機剛安上就存在噪音大、抽煙效果差等問題,林女士仔細查看,還發現抽油煙機外殼有很多老舊刮痕。
經與商場協商,對方同意給予重新安裝一部新的。但令林女士沒想到的是,新安裝的抽煙機仍存在使用過的痕跡,再次與商家協商時,商家以種種理由推諉扯皮。林女士無奈之下撥打12315請求工商部門為其維權。
接到投訴后,工商執法人員迅速趕赴當事家電商場。經現場核實,確認商場將舊的抽煙機充當新機售給林女士。工商執法人員當即對商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責令其當場向消費者賠償抽煙機2300元的價款3倍,共6900元,還要退回林女士購貨款2300元,合計9200元。
海口工商溫馨提醒: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給予消費者購買商品及服務費用的三倍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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