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經營者上“緊箍咒”,給旅行者“立規矩”,新版《江蘇省旅游條例》昨日起正式實施,條例中有哪些新亮點?旅游誠信經營如何規范?因不文明行為上了“旅游黑名單”將面臨什么樣的后果?昨天上午,南京市旅游委在新街口正洪廣場開展《江蘇省旅游條例》宣講活動,以現場咨詢答疑、旅游業務受理、線上線下互動答題的方式,為熱愛旅行的市民答疑解惑。
旅游委:低價游誘騙旅游者獲利最高罰30萬
新施行的《江蘇省旅游條例》有哪些亮點?南京市旅游委綜合法規處副處長楊東鵬告訴晨報記者,《條例》共九章七十六條,將“旅游公共服務”和“誠信經營與文明旅游”分別單列成章,強調“暢游江蘇”體系建設保障,強化“誠信經營檔案”建立,確立“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
此外,對旅行社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旅游者的處罰下限從5000元提高到1萬元;對旅行社以低價游誘騙旅游者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處罰下限從3萬元提高到5萬元,體現了加強監管、重典治理的決心。記者了解到,目前針對旅行社有此類行為的處罰金額上限達到30萬元。
楊東鵬介紹,和2000年出臺實施的《江蘇旅游管理條例》對比,新版去掉了“管理”二字,這一名稱的變化體現了江蘇省在旅游業發展立法指導思想上的轉變,從重監督管理到重服務促進,在整合旅游資源、促進產業融合、提升服務質量、規范文明旅游等方面亮點突出。”
旅行社老總:新條例打擊低價競爭更促公平
“江蘇落地這個條例很及時。”現場咨詢的市民羅先生告訴晨報記者,上個月和家人加入云南麗江一個低價旅游團,花了330元買了一袋當地藥材,花了兩千多元買了一塊黃龍玉吊墜。回來上網一查,價格偏高。“選旅游產品確實會選性價比高的,這是人之常情,花比市場價格高幾倍的錢去購買實際價格不高的旅游產品,將心比心,作為游客來講怕水太深,會抵觸,也容易引起糾紛。”
南京飛鷹國際旅行社夕陽紅事業中心總經理郝長喜表示,與其通過捆綁和誘導性的措施,將收回成本的環節移花接木到消費環節上,不如將路線的成本和利潤空間“喊話”給消費者,在交通競價成本上透明化,讓消費者更有底,讓旅游市場的營利模式更陽光和健康。如果旅游產品特色鮮明、質量好價格有優勢,不等導游推薦,游客也想帶回家,希望新的法規能促進好旅游生態鏈。
“新版旅游條例對經營者與旅行者雙方定規矩,這對旅行社和游客來說都是好事。誠信經營賞罰分明,對真正規規矩矩做旅游產品的旅行社來說是一個公平的起點。”南京游友旅行社陸總經理認為,打擊了低成本、零負團費的劣質經營手段,倒逼旅行社放棄惡性競爭,也讓導游、景區從業人員能更把心思放到服務質量上,去抓住游客的心,獲得認同自然有收益。
游客:守好嘴和手,不讓不文明行為影響“再出游”
“以后旅游不講文明要進黑名單了,這個我要回去和我那幫老姐妹宣傳。”市民盛阿姨昨天在現場參與答題贏旅游年卡互動環節,她告訴記者,自己在旅行中也對不文明的現象感到難以接受。
市民朱先生則聯想起前兩天一則游客涂畫千年石窟的新聞。“幾千年保存下來的文物,要想讓子子孫孫都能看到,就要管好自己的手,繃緊一根弦。”記者了解到,去年4月,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將不文明游客公布于眾,截至目前已公布了4批“黑名單”,共計16名游客上榜。
而《江蘇省旅游條例》中,對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壞旅游地文物古跡;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均有明確禁止規定,一旦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形成后,旅游者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首先將通報旅游者本人,提示其采取補救措施。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其不文明行為記錄。
“作為市級旅游管理部門,我們將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知曉度,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南京市旅游委主任金衛東表示,今后將加大協調配合力度和旅游市場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條例》貫徹落實到位。此外,他提醒旅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要結合自身特點,突出合法依規經營、誠實踐諾守信。(記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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