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兩會系列評論5
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張效羽
今年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出現了一句古語,為“簡除煩苛、禁察非法”。據參與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工作的國務院研究室司長向東介紹,這句話是總理親自加上去的。
“簡除煩苛,禁察非法”源自《后漢書》卷七十六。原文是“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這句話歷史背景是東漢大臣劉寵任郡中太守的時候,除去那些繁瑣的規章制度,禁止部屬擾民等不法行為,使得郡中百姓安居樂業、秩序井然。放到現在,意思是“要去掉不方便老百姓辦事的條條框框;特別是政府官員不要輕易去擾民”。筆者認為,“簡除煩苛,禁察非法”不僅僅言簡意賅地闡釋了本屆政府的執政理念,也為促使我們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推行行政立法清理和體制改革,切實地從體制機制層面實現“簡除煩苛,禁察非法”。
我國當前規制社會經濟活動的“法”,絕大部分都是行政立法。因此,行政立法是否科學合理,決定著我國政府治理是否科學合理。當前,我國行政立法存在的一大問題就是過多、過雜、過濫。由于大部分行政立法都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改革總方針制定之前實施的,因此有很多并不符合深化改革的要求。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以來,很多地方都在加緊立法。一些行政機關對依法治國的認識不到位,制定很多的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進行不厭其煩地規定,甚至還把制定規章的數量當成法治政府建設的衡量指標,對于這些規章本身是否合理合法卻失之思考。因此,行政立法清理的任務,異常沉重。
解決大量不切合實際法規規章擾民的問題,根本上看還是要深化行政立法體制改革。要充分認識到,行政立法不是行政機關自己的事情。盡管行政立法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相比,要相對突出行政機關主導立法的特征,但行政立法也絕不是行政機關包辦的立法活動,更不是行政相關業務部門包辦的立法活動。我國很多法規規章過多過濫問題,根源在于業務部門為了自己行政活動的方便,將過多的義務施加給公民和企業,要公民和企業提交這個證明、那個鑒定。因此在行政法規制定層面,必須做到國務院法制部門主導。在規章制定方面,必須堅持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嚴格審查。無論是行政法規制定還是規章的制定,都必須將公眾參與和專家論證落到實處。
“簡除煩苛、禁察非法”是激發全社會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的關鍵,是讓社會經濟迸發活力的基礎性改革。在當前,我國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本密集型產業面臨巨大挑戰的時代,要想使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就必須清理不符合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落后法規、規章,對行政立法體制實施改革,使得法治政府建設不僅僅嚴格要求政府守法,而且管住行政立法。一首一尾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為我國經濟社會取得更大的成就奠定基礎。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教授)
?
?
相關鏈接:
國務院清理規范192項行政審批事項 7項涉及證監會?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