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7日消息(記者李傳華?通訊員陳建宇)“本催告書送達十日后你(單位)仍未履行繳納罰款義務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近日,美蘭區城管局向14名因不落實“門前三包”而被處罰、且遲遲不履行繳納罰款義務的違章者分別下達《催告書》。《催告書》下達后,已有3名違章者繳納了罰款。美蘭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逾期仍不繳納罰款的,區城管局將把相關卷宗移送法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外出考察收獲經驗
3月6日上午,記者在美蘭區城管案件室見到了相關執法卷宗。每一起案件的卷宗都分別放在專門的檔案袋里。記者隨手打開一個檔案袋,見到了《檢查記錄》、《證人調查筆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十多份執法材料,它們清楚地記載了城管執法人員何時何地發現該起違章行為,又如何依據法律程序進行查處的。據了解,這些卷宗是在案件室的指導下,由各城管中隊完成的。
“借助法院之力來推動落實‘門前三包’,是我們外出考察學習獲得的重要經驗。”美蘭區城管局局長韓椿疇介紹,去年7月,美蘭區相關單位負責人來到廈門市嘉蓮街道考察城市管理。該街道的城管隊員介紹了他們對“門前三包”的管理經驗,最重要的一條是收集違章證據后對違章者進行處罰,如違章者拒不繳納罰款,則由法院強制執行。嘉蓮街道的城管隊員還向美蘭區考察人員提供了一些執法文書范本。
從廈門考察回到海口后,韓椿疇指示區城管案件室研究嘉蓮街道的成功經驗和相關執法程序。隨后,案件室結合美蘭區實際,為“門前三包”量身打造了《證人調查筆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執法文書。如《行政處罰決定書》列明了不落實“門前三包”的7種類型,執法人員作出處罰決定時,在相應區域打鉤并填寫處罰金額即可,避免了以往每次進行處罰都要重新撰寫文書這么一種“費時費力費腦”情況的出現。案件室還制作了一份《執法流程》分發給各城管中隊。
多措并舉嚴格執法
海口“雙創”開始后,推動落實“門前三包”成為美蘭區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區城管局以不留死角的鮮明態度推進整治工作。“雙創”之前,整治對象主要是臨街店鋪,“雙創”工作開展以來,城管加強了對小區、商場、企事業單位等臨街單位的整治力度。同時,處罰的內容也涵蓋了出店經營、違章設置遮陽篷、外立面不整潔、油煙污染等。許多被當事人誤認為“情節較輕,城管大概不會管”的違規行為,如門前亂堆放少許雜物、將半張經營桌椅“伸出”店外、不重視責任區內衛生保潔等,紛紛被依法處罰。經過持續的嚴管重罰,美蘭區“門前三包”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市容市貌煥然一新。
值得一提的是,城管部門在依法對違章者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經常采取其它輔助手段,以促使違章者按期繳納罰款。例如,明確告知當事人如其到期不繳納罰款,區城管局可依據《行政處罰法》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又如,對出店經營者,城管執法人員會堅決暫扣其出店物品。違章者為盡快取回被扣物品,往往會很自覺地繳款,從而有效節省了城管部門的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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