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7日消息(見習記者劉杰 通訊員崔善紅)海口女子王某瑾為償還個人債務,租賃奔馳轎車并偽造車主證件后欲將車轉讓給他人,正要收取轉讓金時被奔馳車主找到識破并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近日,龍華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王某瑾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2015年6月10日,王某瑾通過租賃公司找到陳某并向其租賃一輛黑色奔馳E200轎車。次日上午,王某瑾偽造了該奔馳轎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并以自己丈夫做工程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在海口市南海大道的一酒店與王某簽訂《機動車輛轉讓協議》,擬以30萬元的價格向王某轉讓該轎車。雙方口頭談妥王某先支付10萬元給王某瑾,剩余款項待核實車輛信息后再支付。此時陳某欲找王某瑾索要車輛租金但無法與其取得聯系,便和租賃公司人員通過該車輛的GPS定位系統找到王某瑾。后陳某識破該騙局并將王某瑾扭送至公安機關。經鑒定,涉案的奔馳車輛價值人民幣412580元。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41258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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