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勢必要服務于發展大局,核心要從社會短板出發進行立法,方為有效。”
“每年都有不少法規相繼出臺,關鍵得用足、用活、用好。”
……
熱議立法幾乎是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每年必有的熱門話題。在今天(10日)海南團分組審議中,人大代表們就圍繞補齊社會短板而展開了對立法的討論。
全國人大代表余永華長期在基層農場工作、生活,他注意到,海南省派駐鄉鎮檢察室工作自2008年啟動以來,在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檢察機關的社會影響力,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認可并在全國推廣。
但是,到目前為止,派駐鄉鎮檢察院室作為人民檢察院的基層派出機構,仍未像公安機關派出所、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一樣,作為派出機構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余永華代表認為,沒有得到國家法律的正式認可,就等于沒有把權力真正下放,派駐鄉鎮檢察室至今還只能起到上傳下達的紐帶作用,沒有發揮出真正的作用。“這是一個短板,應該加以彌補,或者建立配套的司法監督制度和實現完整意義上的分工制衡機制,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讓派駐鄉鎮檢察室得以在基層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橡膠產業近年來成為我省農業中的一個短板。吉明江代表說,當前海南亟需加強在生態補償方面的立法,把天然橡膠產業、紅樹林產業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起來,并且上升到法律層面去執行。但他同時指出,實現這一目標要建立在政府的雄厚財力之上,“無論目前能不能做到,只要首先培養了這樣的認識,我相信,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這一目標就有可能實現。”
對于村級組織換屆,吉明江代表也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再次開展專題調研。實際上,村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組織,按照要求每三年換屆一次,但換屆的成本很高,人力物力財力消耗大,吉明江在基層農村調查發現,參加競選的村干部往往出現“換屆用一年,了解村里情況用一年,第三年未等工作展開就又要為爭取下一屆選票做選民工作”的狀況,幾乎沒有更多精力用于促進農村發展。為此,吉明江就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能夠及時了解群眾的呼聲,借以決定是否應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代表說,近期,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就牽頭起草了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出現的時間不長,但是對發展經濟,特別是方便人民群眾生活發揮了重用作用,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進行立法規范。“到底該怎么立?我們進行了充分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目前各方的觀點其實并不十分一致,所以我們就先起草了兩部草案,然后將兩部草案合并一處,各取所長。”同時,她建議,地方立法也應該加強理論研究,法律不僅僅是條款,還是制度的頂層設計,引導社會行為,協調方方面面利益關系。“要加強法律理論研究,比如相關法律與產業、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等等。”
肖杰代表見證了三沙市的發展成長,對發展海洋經濟有著非常迫切的渴望,他發言建議,全國人大應盡早把海洋基本法納入立法調研。“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十三五’期間啟動調研,為海洋強國提供法治保障,這無疑對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有著很大的幫助。”
?
?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