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應該交由林業部門進行處理
大興區程順駕校內有人家養猴子,取名“悟空”,有學車的學員提出猴子不應個人飼養。昨天,飼養者表示不清楚“悟空”是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獼猴,因為非常親近,已經成為家庭中的一員。律師表示,飼養者的行為不觸犯刑法,但應該把獼猴交由林業部門進行處理。
不知養了保護動物
昨天上午,有網友在微博反映,大興區程順駕校內有人家養猴子,“大冬天關在外面的籠子里,吃的大概是籠子外面的饅頭渣吧”。
昨天中午,記者在程順駕校的一個院子里看到了網友提到的這只猴子,籠子有將近三米長,兩米高,里面掛著給猴子運動用的汽車輪胎。猴子在籠子里不時翻滾,身手非常矯健,不時有學員過來給它喂食。
記者將猴子的照片發給北京野生動物園動管部的工作人員李先生,對方表示從照片中可以肯定是獼猴,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養猴子的張女士對于猴子是什么品種,是不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全然不知,也不知馴養許可證為何物。她告訴記者,這只猴子名叫“悟空”,現在四歲,曾經是一個認識的人養的,在它一歲的時候,把它送了過來。“過去養它的人住樓房,嫌臟,就把它拿到我們院子里了,我們這邊比較寬敞。”
猴子見主人就“撒嬌”
記者注意到,“悟空”一見到張女士就很親近,趴在籠子上,伸手去握她的手指,不時還會撫摸張女士的胳膊,“它這是跟我撒嬌呢!”女子告訴記者,“悟空”平時很挑食,不吃肉,愛吃水果和饅頭,“平時比我還能吃”。看到“悟空”一直盯著水桶,張女士便舀了一盆水給它,“你順了它的意,它就會開心,否則會很生氣的。”果然,悟空正在吃橙子的時候,記者離得近了一點,它立馬“惱羞成怒”,猛烈地晃動籠子,“它以為你要跟它搶吃的!”
張女士告訴記者,她過去也會將猴子從籠子里放出來,但因為“悟空”喜歡抓女學員的頭發和書包,后來就不怎么放了。現在“悟空”已經成為他們家庭的一員,“它什么時候餓,什么時候渴,我都知道。”張女士稱,有人嘗試說服她把猴子賣了,但她堅決不同意。
對于養獼猴是否違法的問題,張女士也并不知情。“為什么違法?又沒打沒罵?沒渴著沒餓著?”
專家:有可能感染疾病
多年致力于動物保護的律師安翔告訴記者,不管何種原因,家養獼猴屬于違法行為。應該將獼猴交由林業部門酌情處理。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專門研究猴類的向左甫教授告訴記者,不同于家養猛禽,家養猴子相對比較容易些,所以不少人選擇家養,“但是不能排除在家養環境下,容易傳染人畜共染的疾病,比如過去的肺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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