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眉山人劉玲與比自己小8歲的男子胥國民再婚;今年,61歲的婆婆劉玲狀告分居多年的丈夫胥國民,要求其支付自己每月1000元的扶養費。隨后,自稱不堪其苦的胥國民也一紙訴狀,要求解除婚姻關系。3月14日,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該案已經立案,不日將開庭。
劉玲獨子有病在身,胥國民在眉山舉目無親。律師指出,原本應該白頭偕老,如今卻遭遇扶養難題,這起案件有典型意義,值得關注。
61歲婆婆
小丈夫嫌自己老 當初承諾全忘了
再有5個多月,劉玲就將年滿62歲了,按理說,她早該安享天倫之樂,但如今,她卻將53歲的丈夫胥國民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自己1000元的扶養費。
劉玲稱,自己和出生于1963年的胥國民,于2005年9月8日在眉山登記結婚,系夫妻關系,現胥國民不愿意與自己共同生活,自己已年過60歲,雙眼視力差,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靠低保艱難維持基本生活。胥國民在蹬三輪車,有拆遷安置補償款,每月有生活來源,但拒不支付自己生活費,不對自己盡扶養義務,請求依法判決胥某某每月支付扶養費1000元。
盡管61歲,但劉玲話語中氣十足。她稱,自己系再婚,婚后至2009年,因性格不合等,2009年,自己與胥國民分居,期間靠打零工為生,如今兒子有病,自己年紀大了,無法務工,只有靠低保等生活,才選擇起訴。
對于期間胥國民為何不支付扶養費,劉玲解釋,自己曾找過他,但多次被拒。
“當初結婚時,我和家人反復問他,說我比他大8歲,又沒有工作,以后不要嫌棄。他說,以后大家都會老的。”劉玲說,如今,胥國民也起訴要和自己離婚,是忘了當初的承諾,嫌棄自己老了,也只有靠低保生活。
丈夫落淚
她結婚是為了錢
他已舉債累累
提起劉玲,胥國民則稱苦不堪言:我已經快被她折磨得崩潰,離婚是為了解脫。
今年53歲的胥國民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大很多。他說,自己從外地到彭山后,以蹬三輪車為生,曾被一個30多歲的女人騙過。
后來,胥國民結識了正在做保健品生意的劉玲,考慮到劉玲當時年齡已50歲,想踏踏實實過日子的胥國民選擇在2005年9月第一次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后來,她就想著法子用我的錢,從2005年到2009年,我因為她的保健品生意,給家人借了不少錢。”胥國民稱,劉玲和自己結婚就是為了自己的錢。“后來她看我沒有錢了,就搬了出去,我在成都打工期間,她還制作了假的房產證等領取了我的房屋補助款等。”
2016年,快53歲的胥國民從成都回到眉山市,在一家工廠當保安,每月工資1000多元,劉玲的生活和胥國民又有了交集。
“她可能知道我2013年地震房屋有10多萬的補償,又想惦記我的錢。”說到此處,胥國民情緒激動,淚水滑落。“這些錢有的還了當初的債,有的我生病吃了藥,我自己的債現在都沒有還清,她以為我還有錢。”
得知自己被起訴要求支付扶養費,一番詢問后,胥國民選擇起訴與劉玲離婚。“年輕的女人騙人,年紀大的女人也騙人,她(劉玲)滿口謊言,我被折磨得不行了,舉目無親,離婚了我好解脫。”對此說法,劉玲卻不予認可。
律師說法
夫妻間有扶養義務
老人再婚更應慎重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張承鳳律師表示,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義務,和子女贍養在法律上沒有先后順序。在離婚上,就是看夫妻之間感情是否破裂,法院先可以做調解,調解不了,法院就會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作出判決,至于會不會給一次性經濟幫助,法院會綜合婚姻破裂的原因、結婚時間等考慮。
張承鳳律師提醒,時代在變化,人們越來越追求自我的幸福,再婚離婚率更高,特別是老年人。因為老年人再婚后,固有的性格、習慣和觀點等都很難改變,雙方如果在協調、包容上的能力不夠的話,合拍的可能性越來越小,離婚率就更高。
在四川新念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新年律師看來,此事在老齡化下的扶養問題上具有典型意義。兩人如今一個年過五旬,一個年過六旬,本該是白頭偕老,但不曾想發生這樣的情況,隨著老齡化加劇,老年夫妻的扶養問題值得關注。
王新年表示,《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哪一方在經濟、疾病等方面更困難,另一方的扶養責任就更重一些。子女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這和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不沖突,兩者是并行的。關于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上是允許的,多年分居在司法實踐中會作為考量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的一個因素。(劉玲系化名)(記者蔣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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