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一家人開車前往張家界游玩,因超速收到一張罰單:罰款0元記0分。黃先生懵了:“這到底是什么處罰?既然不罰款也不記分,是不是就不用處理了?”近日,高速交警表示:“這種情況屬于警告處罰,是行政處罰措施的一類,要接受處理。”
高速交警表示,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中最輕的一種,適用于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后果,且違法行為人已經消除違法狀態的輕微違法行為,如駕駛除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和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人如查詢到自己有警告處罰,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違法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前往湖南高速警察任何一個處罰窗口按規定處理。處理完畢后,警告交通違法記錄就會顯示“已處理”。
?
?
相關鏈接:
司機拿出東漢末年駕照給交警 被拘留5日(圖)?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