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3月30日電(許青青)今后,在廣州舉報環境違法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3萬元人民幣,同時,相關部門對舉報人的保密、保護也會重點加強。
記者從30日從廣州市環保局獲悉,該局將于今年4月10日起試行《廣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試行辦法》,重點打擊6類污染影響大、主觀惡劣、手段隱蔽的環境違法行為。
該辦法設置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3萬元,與2009年實施的《廣州市公眾舉報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行為獎勵暫行辦法》及黑煙車舉報獎勵相比,獎勵金額大幅提高。同時,該辦法設置了嚴格的保密要求,重點加強對舉報人的保密、保護。
據介紹,具體舉報范圍是:違法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險廢物、含重金屬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擅自停運、拆除、閑置等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含在線監控設施)方式排放工業廢水、廢氣、廢液的;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的;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傾倒、處置工業廢水、廢液及固體廢物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傾倒化工、制藥、石化、印染、電鍍、造紙、制革等工業污泥的;未經環評審批,違法建設嚴重污染環境的化工、電鍍、印染項目的;違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整治高污染燃料鍋爐的通告》的相關規定,仍使用燃煤、重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鍋爐的。
廣州市環保局方面表示,實施該辦法有利于引導、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監督,激發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熱情,亦有利于強化環保守法的自覺性,更好地促進環境法治建設。(完)
?
?
?
相關鏈接:
環保部通報去年下半年20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其中8件移送公安機關?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