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8日消息(見習記者蔡佳栩)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海口下發了《關于取消我市12層以上住宅建筑最大化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取消我市所有12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強制性要求,鼓勵支持12層以上的住宅建筑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并嚴格實行《海南省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管理辦法》。
《通知》要求,在通知下發之前,12層以上住宅建筑已在規劃階段通過節能審查,要求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應繼續執行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各圖審中心在施工圖審查時應查看住建部門核發的評估審查意見書,是否要求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并嚴格把關。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12層以上的住宅建筑要求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實施5年來,對城市節能減排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使用效果和管養等方面效果不甚明顯,取消強制性最大化配建太陽能熱水系統,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安裝配建,有效為企業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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