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銘的大姐林濤談起弟弟不禁淚流滿面 攝/記者 柴程
法制晚報訊(記者丁雪)剛剛過去的清明節,60歲的林銘一直躺在殯儀館。他并沒有像中國傳統方式那樣被安葬,也鮮有人來看望,就像他去世以后的850多天一樣。
他的姐姐林濤以遺棄罪把他的兒子林智告上法庭。她認為,在弟弟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林智沒有盡到任何贍養義務。
而林智則辯解,“父母離婚后,父親也從沒給我撫養費,他還經常帶著我出去冒充省長親戚。”
4月5日,房山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裁定,“林濤指控林智犯遺棄罪證據不足,駁回起訴。”
姑姑提起刑事自訴狀告侄子,這樣的案件在北京市尚屬少見。房山法院法官董杰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雖然從法律上來講,林智對林銘生前遺棄證據不足。但是從傳統的道德和孝道的角度來講,撫養義務應不僅僅限于在生前的撫養,也應該包括死后的安葬。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做了很多說服工作,說服林智同意火化父親,在停尸費方面也已經和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者全免。但是雙方積怨太深,導致在最終執行上,對林銘后事的處理至今懸而未決。
在殯儀館,林銘還在靜靜地等待著這場糾紛落幕,停尸費以每天成百上千的數字不斷累積,變成了林智無法承擔的數字。而他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因為這段血緣關系衍生出的一切,到底要背負多久?
35歲的林智如今靠著母親每個月兩千多元的退休金與其相依為命。他說腳上的牛皮癬是在與父親居住時因環境太差患上的 攝/記者柴程
老人無人照料病死家中 姑姑把侄子告上法庭
林銘到底是哪天離開人世的,這是一個包括他的親戚、朋友、兒子、鄰居直到現在都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在林銘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日子,鮮有人來看他。生前腿腳不好的他經常拄著拐杖坐在房山區燕山東風北里小區的樓下發呆。
他靠每個月520元的低保和一個叫楊子的年輕人隔三差五送來的吃的度日,餓的時候他也會給當地的居委會或者派出所打電話。居委會的人表示,此前曾多次和林銘的兒子林智協商對他父親的贍養問題,均不歡而散。
2013年9月29日,鄰居發現林銘的朋友放在門口的五袋酸奶幾天未動,覺得異常,于是報了警。
穿著深灰色襯衫紅色褲子,趴在自家靠床的位置,這是林銘留給世界最后的姿勢。林銘被發現時,臉上都是因為摔倒磕傷殘留的血痕,尸體已經微微腐爛。尸檢報告分析,他胃內空虛,死于心臟病。
兩年多來,林銘并沒有按照中國傳統的方式被安葬,他的尸體被停在距自己家21.41公里之外的房山法醫鑒定中心。
家庭的紛爭并沒有隨著他的離去而停止。姐姐林濤在林銘死后一年知道消息后,把她侄子林智以遺棄罪告上法庭。自稱一直在國外生活的林濤與弟弟林銘已經九年沒有往來。
林濤說,通過走訪鄰居知道,在其弟弟生活不能自理和生病期間,侄子林智沒有到家里看過他,也沒有帶他去看過病。“我弟弟一直靠低保維持生活,林智未盡到任何贍養義務,最終導致我弟弟被餓死、病死。”
在這之前,兒子林智拒絕在父親林銘的火化協議上簽字,也放棄了一切繼承的權利。對于姑姑的說法,林智并不認同,“我真的不想沾這個事。父母離婚后,我父親也沒給過我撫養費。”
曾和兒子住地下室 冒充省長親戚騙吃喝
步行約八分鐘的距離,林智住在和林銘相隔522米的小區。這522米,卻是父子倆20多年來都難以逾越的鴻溝。
35歲的林智和母親呂芳生活在這所60平米左右的房子里。2008年失業后,他和母親靠著她每個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
寒冬是患有牛皮癬的林智最難熬的時間。腿上布滿的紅色斑塊會在天氣變冷的時候變得更加疼癢難忍,小腿經常被撓得血淋淋一片,血干凝固了之后粘在褲子上,又結上一層新的痂。
林智告訴法官,自己腿上的牛皮癬是在父母剛離婚時和父親居住在2平米潮濕陰冷的地下室時落下的。“那時生活極其惡劣,住地下室。更多的時候我都沒地方住,那時真的受苦受大了。”林智說著,眼圈泛紅,情緒忽然變得激動,痛哭起來。
1980年,林銘與呂芳通過同事介紹相識并結婚。同年11月28日,他們的兒子林智出生。林智的姑姑林濤對法晚記者回憶,剛出生的時候主要就是林銘帶兒子,“一宿下來折騰了幾回之后,睡不了多少覺。”
1993年,這段維持了13年的婚姻結束。林智被判給林銘。
林濤說,那段日子,林銘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早晨早早起來給林智送去上學,夏天熱的時候,中午舍不得再接回來,就現做熱乎乎的飯給林智送去。晚上還得接回來,一個人生火、做飯、輔導孩子作業。然后還得忙著掙錢。”
林銘的另一個妹妹林玉靜對記者說,“他爸自己忙得連飯都顧不上吃。穿得邋里邋遢的,兒子穿得卻跟電視里的小少爺似的。”
“在知道林智想吃蝦之后,他父親不抽煙了省下錢來就去買。”林濤說,林銘就這么慣孩子。
提及那段日子,林智則對法官氣憤地說,“即便有蝦吃,也都是那幫他騙的人請客。比如那會兒搞鋼材雙軌制,他就冒充省長的兒子,說能給別人批發鋼材,然后對方就天天請他吃飯。吃的那頓海鮮,還是騙來的。”
林智記得,自己那時候生病住院,“因為沒錢付給醫院,我爸就騙醫院說我們出去看電影,結果我穿著病號服就和父親跑出來了。”
兒子回母親身邊 父子20多年無往來
1994年,饑寒交迫沒有穩定收入的林銘把顛沛流離的林智送回到前妻呂芳身邊。
在此之后的二十多年,林銘和林智再無往來。
二十年間,林智從少年變成而立青年,林銘則從而立之年步入古稀。饑一頓飽一頓的林銘沒有給過林智一分生活費,林智亦沒有贍養過一天已經年邁的父親。
歲月沒有填平林銘與林智之間的鴻溝,即使是生離死別。
如今,歲數稍微大一點的鄰居還依稀記得林銘曾經有一個小男孩,但是他們從來都沒看到林智來過。
在他生前,林銘經常因為忘帶鑰匙撬門進去,舊門因此變得十分破舊。在他死后,和林銘合住的年輕人把房子的鐵門換成了泛著光澤的紅門。樓道里,灰色電表箱上貼著的催304繳水電費的通知,已斑駁得被吹掉了四分之一。生前受這些瑣碎羈絆的林銘終于和它們都再無關系。
鄰居稱家庭關系復雜
親人間七八年不聯系
鄰居們說,“林銘和家里的親人幾乎不來往。”林銘的朋友也對他家里的親人諱莫如深,“他們家里關系弄得挺復雜,挺生分的。”
林銘家里的小妹妹林玉靜對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說,自己也是這幾天才從姐姐林濤那里知道林銘去世的消息的。此前,她與林銘已經七八年沒有聯系。她對林銘的印象還停留在“身體倍棒”的階段,隨后她又補充道,“要是他身體不好,我們早管他了。”
而根據當地派出所的工作記錄顯示,“在發現林銘疑似死在家中后,派出所的人在聯系林玉靜時,林玉靜表示與林銘多年沒有來往,對于他的死亡與否不管不問。”
林銘的另一個姐姐林濤也稱,因為在國外也與弟弟多年沒有往來,甚至忘記了弟弟家門牌號。她只記得其所在轄區的派出所,回國之后她打電話過去,“對方就一句話,你弟弟早死了。”林濤哽咽著說,“嚇得我拿著電話就哭,這么一個傻孩子怎么會死呢。”
她念念不忘弟弟早年的故事。“他不怕吃苦,當年上山下鄉的時候吃糠咽菜都行。能力也很強,剛改革開放的時候經常掙錢撐滿一大書包往家拿。”
根據法院當年的判決書顯示,1986年,林銘因與女精神病人發生關系被以流氓罪逮捕。1987年又因林銘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他被無罪釋放。
林智記得小時候父親告訴他,“早年他和我奶奶家那邊說自己貪污了很多錢,然后家里面的人就開始圍繞著對他的監護權開始爭,因為他那時被診斷為神經病。但實際上他沒有貪多少錢,就是為了能夠從我奶奶、姑姑那兒拿到好處。”
林智記得最后他和父親還是被奶奶從家里清了出來。“晚上的時候,滿大街找地方住,沒錢就騙賓館,說第二天給錢,住完就跑了。”
靠要香火錢維持生計 經常戴墨鏡躺在樓道
最后的這幾年,林銘會經常到附近的白水寺拿笤帚打掃衛生。鄰居們說,他也會從一些燒香的人那里要一些香火錢或者是給人看手相,借以維持生計。
“他生前總是在不停地打電話,不停地告。他說應該給自己恢復職務,恢復退休的待遇。”林銘的鄰居告訴記者。
鄰居介紹,“早前因為進過監獄,林銘出來后就被單位開除了,檔案也丟了,沒有正常的退休金待遇。”
后來,林銘的精神狀態越來越不好了,即使拄著拐杖,走路還是打晃。
在一段時間,推開門的時候,王大爺經常會在黑乎乎的樓道里看到躺在地上戴著黑色眼鏡骨瘦嶙峋的林銘,他說自己餓得起不來了。王大爺一聽,隨即就去了當地的居委會。“你們得管管林銘啊,他在那兒躺著挺嚇人的。來回走路也過不去。”然后居委會就給派出所打電話,“民警就給他帶點方便面什么的給他哄上去或者是攙上去。”
當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了此事。在一段時間,患有心臟病付不起醫藥費和120費用的林銘也會經常叫派出所把他拉到醫院,然后再由派出所把他從醫院拉回來。
后來,當地居委會看這樣也不是辦法,想把林銘送到敬老院。“林智不同意在協議書上簽字。”去敬老院的計劃就此擱淺。
兒子承認有贍養義務 但無法原諒父親失責
鄰居們說,后來只有一個叫楊子的年輕人總來給林銘送飯。
《法制晚報》記者找到了人們口中的楊子,他表示,只是出于簡單的同情,使得他一直堅持給老人送飯。
“由于我的工作和家庭方面的原因,我有些壓力,力不從心。家里面也因為我總去照看他,對我也很有意見。”楊子說。
后來,楊子去的頻率也越來越少了。
楊子最后一次見到林銘的時候,他在樓門口坐著,渾身是土。“我問他怎么回事,他說自己摔了一跤。我把他扶到屋里,給他買了點兒吃的,就走了。”
那次,楊子還給林銘帶去了一個一百多塊錢的新手機。之前他和楊子提到過自己的手機壞了。林銘手里拿著新手機,臉上擠出了久違的笑容。
“之前派出所說你告你兒子吧,林銘幾次三番都不同意。”楊子回憶。在街道辦2013年2月提供的“關于林銘的情況說明”里也提到,“居委會曾計劃通過申請法律援助的方式,追究林智的法律責任。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多次與林銘商談,后經街道、居委會、司法所、綜治、派出所等多方努力,林銘才同意告兒子林智。”
“他和我說,林智和他媽在一起生活之后,自己不愿意去打擾他正常的生活。”楊子說。
林智承認自己有贍養義務,但是他也說,“我十二歲那會兒,我判給我母親后沒跟他要過一分錢撫養費,因為我們也知道他有困難,也不想再跟他再有交集了,怕啊。”
林智覺得,林銘模糊了自己對于善惡的標準,“作為血緣關系,他是我爸,但是他做的這些事,從法律和道德上講,哪一樣能讓人認可?”
4月5日,房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刑事裁定,“林濤對被告人林智犯遺棄罪證據不足,駁回自述人林濤對林智的起訴。”
審理該案的房山法院法官董杰對《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表示,“林濤在林銘最后的那一段日子,沒和他們一起生活過,她只是間接聽別人說,這在可信度上就要大打折扣,而且根據刑法261條遺棄罪的規定,即使可以證明,也很難達到刑法上規定的情節惡劣的程度。”
董杰法官也表示,從法律上來講,雖然在對林銘生前遺棄證據不是很充分,但是從幾千年的傳統道德和孝道的角度來講,撫養義務應不僅僅限于在生前的撫養,也應該包括死后的安葬。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做了很多林智的工作,說服了他同意火化父親,在停尸費方面也已經和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者全免。但是林智和姑姑雙方積怨太深,導致最終執行上,對林銘后事處理依然懸而未決。
法庭上,姑姑的怒吼仍回蕩在他耳邊:“你爸白養你了,我聽了都寒心,我看你以后的路怎么走!”
對于林濤的話,林智很不屑,頭也不回地走了。但是他的確不知道未來的路怎么走。如今三十五歲的林智不知道該去找什么工作。
文中林銘、林智、林濤、
呂芳、林玉靜、楊子均為化名
文/麗案調查工作室記者 丁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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