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偷樹都是為了賣錢,而這名男子半年偷了62棵樹,一棵沒賣,全種到了自家門前。原來,他經過分析覺得自家拆遷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便多種點樹等著要更多的拆遷補償。
今年3月12日上午,南京江寧湯山派出所民警巡邏至大凹山集體林山位置時,突然發現樹林里停了一輛小貨車,同時還聽到山上有拖拉機的聲音。經驗豐富的民警當即判斷,可能是有人在偷樹!民警循聲找去,果然看到一名男子正駕駛一輛“爬爬車”,準備將挖出來的樹運下山,現場還放著鐵鍬、鎬頭、麻繩等挖樹工具。
男子交代,他姓裴,今年36歲,湯山本地人,半年來已經分別在湯山王家墳山和大凹山集體林山盜挖樸樹62棵。
裴某稱,自己平時打打零工,一有時間便到山上挖樹。一開始,裴某只用鐵鍬和三輪車挖樹,很費力,而且只能挖小樹。后來,裴某買來了小貨車,并自制了“爬爬車”。這“爬爬車”就像一個小坦克,是履帶的,爬山不費力,而且兼具吊車的功能。于是,裴某開始挖一些比碗口還粗的樹。
裴某挖了這么多樹都賣錢了嗎?“這些樹都在我家種著呢!”裴某說。果然,民警看到其家門前已經綠樹成蔭。自留地里種不下后,裴某又將樹種到了離家比較近的山坡田埂上。
難道這裴某是對樹木有特別的癖好?原來,裴某分析過,覺得自家拆遷的可能性很大,“我就想多種點樹,這樣拆遷的時候就能多要點補償。”他偷了多少樹都是記賬的,這樣計算拆遷補償時好心里有數。
民警告知裴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目前,裴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盜伐的樹木已經移栽回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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