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2015年度審計、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近期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年度專項檢查情況,并對2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通報了近期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年度專項檢查情況,擬對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暫停公募基金產品注冊申請三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擬對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基金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擬對黑龍江省容維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其他8家情節較輕的公司,擬采取責令改正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此外,檢查還發現部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存在一些違反自律監管規則的情況,將責令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2宗行政處罰案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信息披露違法案中,上海精熙投資發展中心(簡稱精熙投資)、夏寧、王征、王順興、朱婧(夏寧、王征、王順興均為精熙投資合伙人,朱婧為王征配偶)為一致行動人,于2013年8月8日至11月28日期間通過控制的17個賬戶買入“易聯眾”,有11個交易日合計持有“易聯眾”占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超過5%,夏寧等5個主體均未按規定予以公告。證監會決定責令精熙投資、夏寧、王征、王順興、朱婧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精熙投資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夏寧、王征、王順興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1宗內幕交易案中,李正雪作為廣東東莞宏遠工業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粵宏遠)重組的中間介紹人直接參與了重組談判事宜,知悉內幕信息,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李正雪使用4個賬戶交易“粵宏遠A”。王強彬與知悉粵宏遠重組信息的王某東關系密切,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陸續買入“粵宏遠A”約100萬股。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李正雪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對王強彬處以4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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