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人接受審判 樂華方 攝
庭審現場 樂華方 攝
云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 通訊員 樂華方馬倩)為籌毒資,已“四進宮”的兩河男子袁某文,攜同樣刑滿釋放不久的毒友鄧某,在彝良境內瘋狂盜竊,被毒品禍害,卻不思悔改的二人,因涉嫌盜竊,日前被彝良法院公開審判。
生于1982年的被告人袁某文,自2005年至2012年期間,因盜竊或非法侵入住宅,分別被云南彝良、昆明五華、浙江海寧、浙江婺城區法院判處八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徒刑,于2014年6月1日刑滿釋放。被告人鄧某(女)生于1982年,曾因盜竊罪被被昭通市昭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于2014年10月釋放。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2月至7月期間,因需籌毒資,袁某文與鄧某商量,去外面整點錢,鄧某同意后,遂以插片開鎖的方式,趁夜深人靜,共六次在角奎鎮范圍內,將張某琴、潘某、譚某等人的手機電腦、現金等盜走;在2015年7月1日凌晨,被告人袁某文竄至彝良法院職工宿舍三樓,將被害人朱某放在臥室內的手機、鉆戒、手表、黃金手鏈、現金等物品盜走。手機被劉某銀(已判刑)銷贓,鉆戒、手鏈被鄧某賣給彝良某珠寶店,其余物品被袁某文拿到昆明銷贓。因部分物品未見實物無法評估,共涉案9000余元,以上贓款及現金被二人購買毒品吸食。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袁某文、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入戶盜竊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二人的行為已觸犯刑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鄧某母親到場旁聽。因系未成年人,被告鄧某的六歲的女兒未被準許進入法庭。
庭審后,鄧某之母向法官表示,妻女參與盜竊的一樁案件,其愿意代女兒賠償被害人,希望法官對其女兒從輕懲處,希望鄧某早日回來和她一起撫養年幼的孫女,因小孩已經上小學了,不能沒有媽媽。說到孫女,老人淚流滿面,不知道是可憐孫女還是不爭氣的女兒?
因案情較大,此案將擇日宣判。
辦案法官提醒,入睡前,應仔細查看門窗等是否關嚴上鎖,老式牛頭鎖,容易被盜賊盯上,特建議公民在門上加裝一個插銷,睡前將插銷插上,這樣犯罪分子就無法輕易進入室內,增加防盜安全。
?
?
?
相關鏈接:
遂寧男子欲做“網紅” 發吸毒照求贊被警方抓獲?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