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冒用身份留有犯罪記錄,昨日警方稱正在按程序、層級申請更正錯誤信息
記者陳杰生 連楷 吳筍林通訊員番警訊龔宣 生活在深圳的陳俊杰,因為辦理證件遭遇各種不順,查詢發現自己居然留有犯罪記錄———2008年曾在番禺因搶劫罪被判刑3年。昨日番禺警方通報承認,陳俊杰被冒用身份的事實已核查清楚,正在按程序、層級申請更正錯誤信息。
“陳俊杰”搶劫獲刑
今年38歲的陳俊杰是湖南衡東縣人,目前生活在深圳南山區。陳俊杰告訴南都記者,2011年他到深圳屬地派出所辦居住證,結果卻碰了壁,“民警也沒告訴我理由”。去年他報考駕校想學開車,到深圳屬地派出所再次申請辦理居住證又碰了釘子,民警說他“有犯罪記錄,辦不了居住證”。隨后他托人搞到一份由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復印件,判決書上的被告人“陳俊杰”個人信息與他無異。不過判決書上這些信息后面有括號標注“均自報”。
這份判決書顯示:“陳俊杰”于2008年6月9日晚,在番禺區橋南街德興大橋中間路段,搶了事主楊某某的掛包并致事主右上臂受傷,“陳俊杰”于當月23日被逮捕,2008年9月3日,番禺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陳俊杰”有期徒刑3年。
陳俊杰:我是清白的
“這根本就不是我。”陳俊杰說,從2008年到2011年他一直生活在深圳,并提供了銀行存折、租賃合同等證據證明他的清白。判決書上的“陳俊杰”另有其人。他的身份系被冒用了,但他又感到疑惑,他手上保留有一代、二代身份證,“身份證也沒丟失過”。
陳俊杰表示,他的兒子快要升初中了,學校要求提供家長的居住證明,而他卻無辜被安了罪名。從去年9月至今,他多次到番禺區橋南派出所證明自身的清白并做了指紋采集,但截至昨日犯罪記錄尚未消除。
警方:正申請更正錯誤信息
昨日番禺警方通報稱,經查,2015年9月15日,湖南籍男子陳某到番禺區橋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況,派出所當即受理,并依照相關程序進行核查。同時,橋南派出所先后兩次向其戶籍地派出所發出《流動人員通報協查聯系單》請求協查。截至2016年4月6日,基本事實已核實清楚,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層級申請更正錯誤信息中。今年5月18日,番禺警方聯系當事人陳某到橋南派出所協助調查,并對因錯誤信息給陳某的工作和生活帶來的困擾表示歉意。番禺警方同時向陳某承諾,將加快進度,盡早幫其更正身份信息。
番禺區法院昨日也回應,一旦警方核查確認陳某身份確系被冒用,法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相關判決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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