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廣西北海“鯨鯊被捕殺案”現在已告一段落。案中被警方拘留的長年在海上捕魚的船長、非法收購鯨鯊的民眾稱并不知道鯨鯊在國家保護動物之列,捕撈上岸后亦不知如何處理。
針對前述問題,北海市漁政漁港監督支隊19日在回應中新網的問詢時介紹,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受傷、擱淺和因誤入港灣、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動物,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由其采取緊急救護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備救護條件的單位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死亡的水生野生動物,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妥善處理。捕撈作業時誤捕水生野生動物的,應當立即無條件放生。
5月初,發生在廣西北海的“鯨鯊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涉事“粵廉漁12888號”漁船船主陳某妃、指揮捕撈的船長邱某泉,以及非法收購鯨鯊的廖某、黃某,均已被刑事拘留。邱某泉稱,鯨鯊被發現時,已死在流刺網內并已發臭,并不知道為國家保護動物。
據了解,流刺網是一種捕漁方法,主要用于捕撈洄游性魚類。因為會隨海流移動,而且被纏住的魚像刺一樣掛在網上,故稱“流刺網”。
北海市漁政漁港監督支隊稱,流刺網是符合國家標準GB/T5147—2003《漁具分類、命名代號》的一種漁具,用于漁業作業對海洋生態環境破壞不大,故在非休漁期內沒有被列入禁用范圍。
近年來,廣西加大對海洋生態保護力度,越來越多的海上野生保護動物進入到北部灣海域。隨著流刺網、炸魚等捕撈作業方式的采用,使得還域內的海上野生保護動物常遭到誤傷甚至誤殺。
北海市漁政漁港監督支隊表示,會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提高廣大民民的保護意識。加強海上漁業執法及港口碼頭檢查力度,從嚴從重處罰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加強與當地公安、海警、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共同打擊漁業違法犯罪活動。
“我們對非法捕撈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嚴格查處,絕不手軟,觸犯刑法的,移交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該支隊一名負責人如是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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