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26日消息(記者史瑞麗)5月25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海口召開,會議對《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進行二次審議。該修正案草案提出:要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社保部門有權核查用人單位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賬冊等。
建立全省統一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為落實社保法關于建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要求,切實提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數字化統籌管理水平,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很有必要。
法制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一條規定:“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與其他社會保險信息的共享和交換機制,實現省級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喪葬補助金按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發4個月數額
此外,修正案草案提出,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社會統籌基金賬戶支付其喪葬補助金、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數額發給,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一次性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標準,按照本省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書面申請可將養老保險轉入戶籍所在地
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專款專用。財政部門按規定預撥一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費用,暫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賬戶,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從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未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具體轉移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個人也可以書面申請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社保部門有權核查用人單位相關資料
修正案草案規定:對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的參保繳費行為進行調查和檢查。發現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有瞞報、漏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理。“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有權核查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賬冊等有關資料;必要時,可以提請審計等部門予以配合。參與核查的機關或者部門應當對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及從業人員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從業人員名冊、工資發放表、財務會計賬冊等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謊報、瞞報或者隱匿。
?
?
相關鏈接:
海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6月征繳 銀行代扣代繳?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