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打好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第二階段戰役,確保營改增納稅人順利申報,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通知,推出積極引導營改增納稅人網上申報、確保減免稅優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嚴肅查處借營改增之名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等20條措施,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個別企業假借營改增之名刻意曲解政策、趁機漲價謀取不當利益的情況,各地稅務機關要做好營改增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確保每個企業、每個納稅人都能充分了解營改增政策。對借營改增之名提價、違反價格誠信、涉嫌價格欺詐、聯合串通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進行匯報,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及時查處糾正。
“切實做好不動產交易代征、代開的導稅服務工作。”負責人指出,針對二手房交易和個人出租不動產增值稅代征工作業務流程相對復雜且涉及自然人的實際情況,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導稅力量的配備,在各代征場所設立導稅人員,全程做好導稅服務,維護好辦稅秩序,確保不動產交易申報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負責人還表示,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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