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一輛摩托車不慎倒地,緊跟其后的公交車司機趕緊采取制動,卻讓公交車上一位年過七旬的大爺倒地受傷,后經鑒定為九級傷殘。這是去年發生在南充市蓬安縣城的一起交通事故。
5月31日,成都商報記者從蓬安縣人民法院獲悉,當事公交車司機未與前方摩托車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且未靠左行駛,導致在雨天路滑的情況下摩托車倒地時必須采取緊急制動措施,進一步導致車上乘客摔傷,因此本次事故中險情的發生屬公交車司機呂某某觀察不足,在雨天駕車操作不當造成。不過,呂某某系公交公司的駕駛員,其駕駛車輛系職務行為,在本案中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蓬安縣城市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交公司”)和保險公司共同賠償老人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7萬余元。張勤成都商報記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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