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6月4日消息(記者陳敬儒)5月30日,省政府發布《海南省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和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我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參照中央確定的東部地區標準執行,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方案》明確,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農村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對三沙市所轄地區學校按照實際在校生及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對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自2017年春季學期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繼續落實城鄉公辦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對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按照小學年生均20元、初中年生均30元標準免費提供作業本,民辦學校要按照該標準相應減免有關收費;將教育扶貧移民學生交通費補助標準調整為每生每年200元。
《方案》還提出,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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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345億元 比去年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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