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運雙家門前的魚塘滿是浮蓮,他們表示在魚塘里養了魚,而且“這魚我們自己也吃”。
白云區一名七旬殘疾老農收了4000元,把自家兩口魚塘租給外村人傾倒來歷不明、成分也不明的污泥。倒泥人跑了,老農卻惹上409萬元的官司。這是全國首宗檢察機關支持中華環保聯合會作為原告提起的土壤受污染公益訴訟案,還被評為“2014年全國十大公益訴訟案件”。
如今,廣州中院去年12月29日終審判決給予的6個月自行修復期即將屆滿,由于直接污染者至今“下落不明”,老農方運雙的兩口魚塘面臨最后一次“大考”。如果環保部門審核魚塘未修復,將由法院選定機構代為執行,老農要承擔這筆費用。
方伯家人:“這塘魚我們自己也吃”
從2011年至今,方運雙家門前的兩口魚塘(土名為“月角地”),因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成為全國關注的地方,一度上過新聞,在各種和環境公益訴訟有關的活動中也被頻繁提起。
5兒子合資建造三層高小洋樓
在白云區鐘落潭鎮白土村通往茅崗村的村道上,豎著“××釣魚場”路牌的地方,就是方運雙家以及兩口魚塘的入口。現任白土村黨支部書記方水森告訴記者,這里原本沒有魚塘,但因為養魚比耕種賺錢,所以大家都挖魚塘養魚。“上世紀90年代沒人種田,方運雙和很多農戶租了地,在2000年以后挖了兩口魚塘。當然,這兩口魚塘是可以填埋復農的。”
記者看到,一大一小兩口魚塘,分布在田埂的兩側,盡頭是一個改作他用的豬舍,旁邊是一棟三層高的紅磚小洋樓,這里就是方運雙的家。
魚塘滿是浮蓮鄰居抱怨污染多
方運雙的妻子說,這樓房是5個兒子一起出資建造的,5個兒子要成家,各自分兩個房間都還不夠。提到魚塘的事,方運雙的妻子很不高興,她指著北邊魚塘角落處的一個出水口說:“隔壁養豬場的污水都排過來了,沒人管,現在魚塘里長滿了浮蓮。”“還有旁邊的工廠,對水也有污染,你去看看路邊的排水溝。”
“隔壁鄰居的走道都鋪了水泥,就我家門口沒有,這是公家出錢的,為什么不幫我鋪?”方妻把這歸咎于兒子沒賺到錢,也沒在村委里面做事。她聲稱去年村里換了領導,才給72歲的方運雙辦了補助,一個月250元的殘疾補償金,“以前都沒有的”。而她本人也患有心臟病,借了很多錢做心臟搭橋手術,至今錢都沒還。家里實在很窮,誰料出租魚塘還攤上了事。
自稱已用泥漿泵清理魚塘污泥
記者走訪了解到,方運雙屋后新蓋了一個簡易廠房,租戶說每年租金不足萬元。旁邊一棟尚未封頂、樓體也未完全封閉的小樓則屬于方運雙的哥哥,也是剛剛租出去,每月租金不過千元。
當日上午,方運雙的兒子說帶老父出門看病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以及法院判決之后,方運雙有沒有對魚塘采取修復措施?方妻及其好友梁伯說:“用泥漿泵抽過了,清理過了。”而且魚塘里還養了魚,“我們自己也吃這魚,沒事。”魚塘目前出租供人垂釣,“平時沒什么人來”。
“窮起來什么都想,就是想錢。”梁伯說,方運雙以為之前傾倒的那些泥可以挖出來種花,“被人騙了”。據梁伯的說法,對方倒了10多車污泥后,方運雙發現這些污泥很臭,魚也差不多要死了,因此想阻止對方繼續傾倒。“對方說簽了合同的,老方也沒辦法。”梁伯說,方運雙前年中風,說話不清楚,他自小腿腳就有殘疾,現在行動更不利索了。
原告律師:魚塘水質如何以報告為準
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立是一名環保志愿律師,由中華環保聯合會委托,代理起訴這宗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宋立表示,該案案發原因是當地居民投訴,被告人譚耀洪傾倒的污泥散發臭味,村民投訴后,有關部門和檢察院先后介入。
如今,法院終審判決給予的6個月自行修復期即將屆滿,宋立坦言將繼續履行職責,擇日與中華環保聯合會工作人員再次回訪方運雙的魚塘。如果他們沒有采取措施,自行修復期屆滿后,將會申請法院執行。
據了解,方運雙的代理律師此前曾在法庭上辯解,稱方運雙沒有受過什么教育,是一名殘疾人,家里貧窮。但宋立認為,方運雙“是有能力修復魚塘的”。“他家有小洋樓,既然能夠出租魚塘做釣魚場收錢,造成環境損害,應該是有能力負責修復的。”宋立說。
“他說現在他在魚塘里養魚,他自己本人也吃,但可以吃就說明沒有問題嗎?我覺得這種態度有問題。”宋立認為,方運雙如果真的認識到錯誤,就不是這樣的表現。一方面他會提供線索,協助追蹤譚耀洪;另外還會考慮如何修復,比如請專家來看現場等。
宋立說,該案對附近的村民都有教育意義,“大家都知道污染環境會被告上法庭,還要賠錢修復,這種教育意義很大”。
“我前后去了幾次,魚塘的環境的確有改善,水質如何我也無法檢驗,還是以報告為準吧。”宋立說,如果魚塘沒有修復,還存在問題,法院將委托一個中間機構代為履行,屆時發生的實際費用將由方運雙承擔。
宋立解釋,此前起訴時索賠409萬余元是評估機構鑒定出來的修理費和恢復費。按照程序,申請執行后,將由鑒定機構提供方案,委托修復公司執行。
“希望申請強制執行逼出倒泥人”
近日到方運雙家中回訪,中風的方運雙如今話也說不清了,腿腳殘疾和糖尿病讓他苦不堪言,他始終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事后花錢灑石灰、又抽干了泥水,已承擔了應負的責任。廣州環保志愿律師宋立表示,希望通過申請強制執行措施將倒泥人譚耀洪逼出來,如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但他同時認為方運雙應積極提供更多證據,證明譚耀洪在別的地方也有倒垃圾,把譚耀洪找出來。
對話
“魚塘已修復,真的有魚”
回訪當日下午,記者在魚塘邊一個倉庫里找到了方運雙。72歲的方運雙臉上有明顯的中風跡象,左眼皮、左邊嘴角歪了,右邊太陽穴的皮膚有些潰爛發炎。
見到記者時,方運雙有些錯愕,似乎沒有料到記者下午還會再來,他其中一個兒子在附近,其表示不愿再說魚塘的事情,也讓父親不要再說,免得加重病情,家里經濟壓力很大。
“我瘸了,租了那些農田,交了20多年租金,是那些人不要的,我要來挖魚塘,賺了一點錢。”他說,“我瘸了從來沒有照顧,那個時候就沒有,72歲時換了領導才有,也是最近才給了補助金。”他嘆氣說,“我現在想說,說不了。”
方運雙表示魚塘已經修復好了,說“魚塘是真的有魚,有個村干部說沒有,不能就當成沒有了。”記者留意到,方運雙身體還算結實,他在起身離開的時候動作緩慢,拄著拐杖走到電動殘疾三輪車旁邊,用雙手撐著上了車,而后他自行驅車離開,不過車速并不快。
曾報案阻止倒泥 三次上門尋倒泥人
方運雙在說話過程中時常用拳頭捶自己殘疾的左腿,說到激動時不住地抽泣,老淚縱橫,又急切著想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那個時候,他(譚耀洪)天天來找,在二隊就倒了很多污泥,如果沒有人支持,怎么可以倒呢?”方運雙說,“在我這里,就說簽3年合同,簽約時說上面那個魚塘也要,他說是起房子的污泥,我當然同意了。”
按照方運雙的說法,傾倒污泥兩天后他發現魚都死了,想要阻止,“突然就來很多人要打要殺”。“你們可以問上一任書記”,方運雙說,因為村干部第二天9點才上班,他才去村委報案,“我說這里不能倒,11個年輕人不讓我去報案”。
他認為這里面有保安員參與,這些人聽命于譚耀洪。說到這里方運雙就激動地哭了起來。“已經不是我能夠說了算了,你明白嗎?”方運雙表示,被告到法院去了以后,他拖著殘軀去過太和鎮譚耀洪家里三次,譚耀洪的老婆都說他不在家。
“叫他給我1000元,合伙買水泥泵把(魚塘里的)泥水泵上來,現在人都找不到。”方運雙表示,村里出面阻止后,譚耀洪過了一段時間曾再次來過,直到更多環保部門介入才沒再來。
求證
窮和中風是否說辭?
村支書證實“確實中風家境中下”
關于方運雙殘疾、年老又中風的說法,會不會只是推脫責任、博取同情的一種說辭呢?記者采訪了白土村黨支部書記方水森。方水森說,方運雙確實是中風了,自幼肢體殘疾直到六七十歲,前兩年因為魚塘的事情就有過中風住院,“出院以后嘴歪了,比以前嚴重了”。
白土村的本地村民幾乎都姓方,方水森剛剛通過換屆選舉當上了村支書,方運雙魚塘事件發生時,他在村委會負責會計和民政。按照方水森的說法,方運雙家庭情況一般,在村里屬于“中下”。方運雙屋后的簡易廠房,年租金收入最多就是數千元。
魚塘是否修復好了?
“水看上去綠的養魚可能還不行”
方水森告訴記者,村民傾倒淤泥的做法不是很多,傾倒一些可以用來建設的淤泥倒也有,也就是一些常見的建筑廢料。對于方運雙的妻子提到魚塘被旁邊養豬場排污的情況,方水森認為不是養豬場。
“現在應該沒有(養豬場)了,那邊有很多小廠,做什么的我們不是很清楚。”方水森說,目前整個鐘落潭鎮都禁止養豬,從2010年廣州亞運會前幾個月開始,流溪河流域1.5公里范圍內都禁止養豬,以前的養豬場都清理掉了。
方水森還認為,方運雙的兩口魚塘“現在已經凈化了,水看上去是綠的”。他說,以前那魚塘水就像是醬油,或者是面豉醬融化掉的顏色,同時還表示“現在養魚可能還不行”。
各方說法
方家人 已付出巨大代價
方運雙的另外一個兒子方某某認為,盡管父親在最初被蒙騙也要擔責,但他們已經出錢對魚塘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也搭上了父母兩人的健康,這件事的代價對他們來說已經太大了。如果下一步要對魚塘進行檢驗,還要他們賠償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他們當初的獲利。
方某某認為,父親最初有報案,也有設法阻止,這已經說明他不是故意的,而是被人蒙蔽受人欺騙。而這件事最應接受法律懲處的譚耀洪卻沒有歸案,還有這些重金屬垃圾是從哪里來的,是不是哪里的工廠或企業,有職責的機關為何都沒有再繼續追究。
志愿律師
希望對倒泥人執行措施
廣州環保志愿律師宋立告訴記者,案發后有向公安報案對譚耀洪采取措施,但公安一直沒有找到人,后來因為這個案件作為民事案件處理了,就按照民事案件進行送達、公告。
與刑事案件不同,此時公安對譚耀洪采取的偵查手段、偵查能力和方法有限,“只能這樣了”。宋立說,希望通過申請強制執行以后,通過執行措施把他逼出來,比如把譚耀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他進行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但宋立認為,“譚耀洪只是實施者,更重要是方運雙,如果沒有方運雙提供條件,這個事情根本不能夠產生,如果沒有他,根本不會有這個姓譚的。”他認為方運雙應當積極提供更多證據,證明譚耀洪在別的地方也有倒垃圾,積極提供線索把譚耀洪找出來。
廣州中院
環保機關應追根溯源
廣州中院的終審判決書中寫道:“令人遺憾的是,本案直接傾倒污泥的譚耀洪至今未出庭應訴,導致無法查清污泥的來源,因此有環境保護職能的行政機關也應當追根溯源,并以此為契機建立污染治理的長效機制,有效杜絕此類隨意傾倒固體污染物的行為,切實保護好生態環境。”
判決書稱:“本案作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其審理的意義并不僅是為了懲治某個污染者,更重要的是警醒我們思考如何防止固體污染物的擴散,從而推動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立,因為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僅關涉當前的社會公共利益,還與我們每一個人甚至千秋萬代的利益都息息相關,希望本案的處理有利于促進環境正義和代際公平。”
事件回顧
收4000元惹上官非
●2011年8月,方運雙將其承包的位于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白土村的兩個魚塘轉租給譚耀洪,收取租金4000元。雙方簽訂《協議》約定,譚耀洪租用方運雙魚塘兩個,每年按3萬元租金租用。從2011年9月1日起開始計租。租用期間,方運雙要保證譚耀洪運泥車輛在村路或魚塘邊發生爭執時主動出面處理。
●從2011年9月1日起,譚耀洪使用粵AH9086貨車運送不明固體污泥至其租用的上述魚塘,并向其中一個面積為0.75畝的魚塘傾倒大量污泥。兩天后,因污泥發出異味,方運雙向村委會反映。
●2011年9月3日凌晨,譚耀洪向魚塘傾倒污泥時被白土村村民委員會治安隊員發現,村委會當場制止譚耀洪的行為,對其罰款1000元,譚耀洪當時立下《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將污泥傾倒在白土村范圍內。之后,方運雙收回魚塘,向被傾倒污泥的魚塘撒上石灰粉后繼續在魚塘里養魚。其后,方運雙被起訴并被索賠409萬余元修復費用。
□專題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魏徽徽 專題攝影 信息時報記者 陳引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