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陵水縣紀委通報6起征地拆遷和土地資源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分別是:
1.原椰林鎮政府科員楊文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詐騙公私財物、非法買賣土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新村鎮桐海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沈亞沖違規領取青苗補償款,占為己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新村鎮桐海村黨支部黨員陳亞存違規領取青苗補償款,占為己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椰林鎮文官村黨總支部委員陳學明、文官村委會第十七經濟社社長陳小武2名村干部搶種青苗騙取補償款,占為已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文官村黨總支部原副書記夏可才在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隆廣鎮廣坡村原黨支部副書記、主任林明忠非法占用土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新村鎮鹽盡村第四黨支部黨員許聲寬非法買賣土地使用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陵水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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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公安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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