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微信上編造的“搶孩子”內容
記者6月22日從成都金牛區警方獲悉,針對在微信朋友圈中流傳的反映“一女子在成都金牛萬達廣場附近遭遇搶孩子和包”的情況,近日經金牛警方向微信發布人陳某調查核實,并通過調取天網視頻監控等查明事實為:陳某在遭遇扒竊后主觀編造、夸大事實,虛構“搶孩子”、“搶包包”、“110不作為”等虛假內容并在社交平臺發布。
警方:女子被扒竊 謊稱“搶小孩”
經警方調查,6月11日下午15時許,陳某帶女兒步行經過金牛區人民北路與肖三巷路口,其女兒與路人發生肢體碰撞,同時一男子尾隨其后實施扒竊被陳某發現。警方同時對文中涉及的諸多細節也進行了核實,陳某承認“搶小孩”是其主觀夸大與事實不符。“搶包包”系男子對陳某實施的扒竊行為,“死死抓住我孩子”、“拼盡力氣把孩子搶回來”、“抓起包就跑”等細節都不存在。另外陳某承認,事發當時她只是看見100米多外有五名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且無法認定其警察身份,而非文中提到的“10米外5個110聊天”。
處罰:系恐懼狀態下發布信息 罰款100元
在配合警方調查中,陳某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對其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歉意,愿意接受處罰。由于陳某將與事實不符的內容上傳到微信朋友圈,并導致被廣泛傳播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荷花池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規定,以“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對其進行處罰。鑒于其當時確實遭受了不法侵害,在處于恐懼狀態下發布信息,主觀惡性相對較小,對其作出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6月17日上午,金牛警方在荷花池花市內將涉嫌扒竊的嫌疑人石某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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