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10時,晉寧法院刑事審判庭在大法庭內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楊某年僅19周歲,公訴機關以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訴,他坐在了被告席上接受審判。昆明衛生職業學院近百名在校師生到場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晉寧法院以生動、鮮活的方式開展禁毒法制教育。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3月19日至3月27日期間,被告人楊某在晉寧縣晉城鎮的家中容留他人吸毒5次。其明知他人吸毒,且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被告人楊某于2015年9月25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晉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其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被告人楊某在庭審中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法庭經過審理,將擇日進行宣判。
?
?
相關鏈接:
男子吸毒18年耗盡幾十萬家財 戒毒吃低保再奮斗?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