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8日晚間消息,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通報:27日19時許,一名女事主向天河警方報警,稱被一名男子強奸。經了解,因案發地在寺右二馬路,天河警方接報后將該案移交越秀警方調查。
經越秀警方初步調查,女事主張某(21歲,某大學大三學生)反映當天下午16時許,其被以前實習時認識的男子成某(29歲)帶至寺右二馬路某酒店房間內實施強奸。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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