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日消息(記者李云川)7月1日上午9時30分,戶籍為廣東汕頭的鄭先生,到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辦證中心遞交了換領身份證業務的材料,拉開了海口試點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業務的序幕。
市公安局戶政處負責人稱,海口目前僅在龍華公安分局試點受理海南各市縣和廣東省戶籍居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業務,尚不受理其他省市戶籍居民業務。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須由本人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居住證、暫住證、學生證或戶口簿)和復印件到龍華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審核證件。申領換領的,需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需交驗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暫住證)或學生證、居民戶口簿之一。經審核符合規定的,60天后本人憑受理回執單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
同時,以下3種情形不予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申領業務:一是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二是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明確身份的;三是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國家機關證件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不良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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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起可異地辦理身份證 5種情況不得異地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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