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從4月起,中國之聲持續報道了《江蘇南通26名眼病患者被注射問題醫療氣體多人失明》事件。昨天,21名受害患者在南通市崇川區法院觀音山法庭共同狀告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和天津晶明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除了要求賠償,還首次通過法律程序要求醫院和廠家公布問題眼用全氟丙烷氣體的有毒有害成分,以期揭開謎團。
報道播出之后,這一嚴重的不良反應事件引起了全國的廣泛關注,隨后記者又發現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以下簡稱北醫三院)59名患者也使用了同批次的問題全氟丙烷氣體,并導致18人單眼致盲。2016年5月26號,北醫三院16名患者在北京海淀區法院起訴醫院并且希望醫院公開問題氣體毒性成分,但截至目前仍無結果。2016年7月14號,通大附院21名問題眼用氣體受害患者在南通共同狀告南通大學附屬醫院和天津晶明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這是他們歷時近一年試圖通過行政途徑解決問題未果后,首次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原告方委托代理人——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盧意光表示,江蘇地區21名受害患者的起訴對象和起訴理由不同于北京地區的16名受害患者,北京地區的患者是以普通的醫療傷害作為訴訟理由,訴訟對象僅為北醫三院;而江蘇地區受害患者的訴由是產品責任糾紛,并將醫院和廠家同時列為被告,患者可以就產品缺陷問題依據《產品質量法》向廠家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訴求,如果僅作為一般賠償,不足以彌補彌補患者的損害。
當天下午開庭前,南通患者葉波說他們要求被告方進行三項賠償:相關的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賠償;如果明知或者應該明知產品不合格依然向市場銷售了,要承擔懲罰性賠償;第三部分相關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現在律師暫定每個人62萬,21個人共計一千多萬。
首次庭審持續了近三個小時,21名患者或家屬,醫院、廠家相關負責人悉數到場,法庭按照正常程序讓原告方與被告方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當天庭審中有三個亮點:一是原告方請求審判長要求被告方提供問題批次產品的原材料采購、生產、檢測、銷售等環節的一系列完整資料,并且公布問題眼用氣體致盲的毒性成分;二是原告方稱通大附院曾經就問題氣體用小白鼠做過動物實驗,他們要求醫院公布毒性實驗結果,這對于患者病情的最終發展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三是原告方向法庭提出請求21名受害患者能否異地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相關費用由被告方先行墊付,因為這對于部分貧困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負擔。截至首次庭審結束,被告方沒有作出明確回應,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據,最終,法庭采納了原告方的這些請求,并將擇日開庭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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