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路邊的廣告牌撞傷后,多方索賠未果,劉先生將廣告牌的所屬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相關費用3000余元。昨天,本案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
劉先生從某小區出門時,因為沒有注意到前方的情況,在拐彎處撞到了一處廣告牌。這處廣告牌距離地面的高度只有一米左右,并且右側突出墻面30多厘米,正好擋在人行道上。
“邊上有個大媽說小伙子,你頭流血了,我才發現頭被撞了。”沒經歷過類似事情的劉先生有點慌張,他先去了醫院處理傷口,隨后才想到尋找相關部門解決問題。但他無法證明自己的傷口是撞到廣告牌所致,除了在撥打市長熱線后,廣告牌的突出部分被進行了包裹處理外,劉先生沒有獲得任何賠償。
雖然現在傷口已經愈合,劉先生的額頭上依然有數厘米長的傷疤。因為無法與廣告公司完成溝通,劉先生將廣告公司起訴至豐臺法院,索賠醫療費、掛號費、祛疤費等共計3000余元。
劉先生認為,撞傷他的廣告牌安裝的高度太低,并且側面超出了墻體邊緣,但沒有安裝任何警示標志,廣告公司的維護也不到位,導致廣告牌對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因此廣告公司應該為自己的受傷負賠償責任。
但廣告公司表示,劉先生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其傷口是由于撞到廣告牌導致的,并且事發的廣告牌是合法設立,經過豐臺區市政市容委批準的,因此廣告公司沒有過錯,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賠償數額不高,但雙方并沒能達成調解協議,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
?
相關鏈接:
北京市朝陽區十八里店鄉拆除七層樓高廣告牌?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