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7日消息(記者史瑞麗 通訊員陳建麗)海口再次出臺“含金量”極高的會展扶持政策,將有力助推我市會展業發展。日前,《海口市扶持會展業發展若干規定》獲海口市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規定提出我市要大力培育、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國際性、國家級、專業型大型會展項目,對國內外知名會展機構、企業舉辦的全國性流動大型展覽項目,補貼金額最高可達300萬元。對于4月至8月在本市展館內舉辦的展覽,每個展覽的單屆場地租金補貼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近年來,我市會展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2015年,全年舉辦規模以上會展活動223場,全年觀展參會人數達到176萬人次,同比增長17%。
記者了解到,本次出臺的規定共計13條,主要涉及會展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及審批、規定會議和展覽項目的補貼條件與標準等,按“一事一議”方式報市政府審批后予以支持的活動范圍。
針對國內會議,規定提出,單個會議補貼金額最高可達80萬元;國際會議,參會人數超過200人以上,其中境外參會人員在50人以上,單個會議補貼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對于特大型會議,外來參會人數達3000人至5000人,給予120萬元補貼;外來參會人數達5000人以上的,給予150萬元補貼。
而對于本市新創辦的展覽,按照展覽實際銷售的標準展位數量進行補貼。每屆展覽申請補貼的展位規模應不低于150個標準展位,按實際銷售的標準展位數量,前三屆給予每個展位補貼600元,第四、五、六屆分別按照每個展位補貼500、400、300元,每屆展覽補貼總額最高可達160萬元。
在國內外其他城市連續舉辦三屆以上的展覽項目或國內外知名會展機構、企業舉辦的展覽項目,引進本市舉辦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貼:展覽項目符合本省市產業發展方向,展覽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且折合標準展位數量不少于300個,每屆補貼金額為30萬元。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個標準展位給予600元的補貼;以第一屆的標準為基數,在其連續舉辦年份(屆數)內,獎勵標準每年遞增10%。
對國內外知名會展機構、企業舉辦的全國性流動大型展覽項目原則上按照1.5萬平方米且折合標準展位數量不少于900個予以補貼,補貼金額為100萬元,每增加1.5萬平方米補貼100萬元,補貼金額最高可達300萬元。
此外,規定還專門有針對淡季展覽的補貼:對每年4月至8月在本市展館內舉辦的展覽,按展期(最高不超過5天)增加給予6元/平方米/天的場地租金補貼,每個展覽的單屆場地租金補貼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近年來,在會展業拉動下,海口酒店接待率、交通等行業收入得到增長,帶動了海口旅游、商貿等相關行業的發展。據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與會展業相關的行業收入數據測算,我市會展業對相關行業拉動的比率約為1:6.25,社會就業和社會效益較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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