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在食品添加劑中屬于防腐劑,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苯甲酸,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廠、海南豐盛昌食品有限公司、分別被予以5萬元的處罰。這是自2015年10月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海口市食藥監局陸續開出的“嚴厲”罰單之一。
公干魚超范圍添加苯甲酸
今年2月29日,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對昆山潤化商業有限公司上海閔行分公司經營的昌茂公干魚(淡干,生產單位: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5年12月15日,包裝分類:散裝)進行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其苯甲酸檢測值超過標準要求,判定該批次昌茂公干魚(淡干)不合格。
4月15日,海口市食藥監局稽查支隊經對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立案調查發現,海南豐盛昌公司是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的原料供貨商。經追溯索源確認食品添加劑超范圍的公干魚是海南豐盛昌公司經營的產品。
經執法人員了解,海南豐盛昌公司經營的公干魚是從農戶李某壯手中收購的,共購進50斤,購進價格13元/斤。于2015年12月15日銷售給海南昌茂食品有限公司共40斤公干魚,銷售價格15元/斤。剩余10斤他們則贈送了客戶。
經海口市食藥監局查明,海南豐盛昌公司購進該批次公干魚時,未完全履行法定事項,未能提供原產地證明和農殘檢測報告,提供的農戶李某壯的信息經核實無法繼續追溯,屬無效證據。貨值金額共計750元,獲違法所得80元。
因違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近期,海口市食藥監局對海南豐盛昌公司沒收違法所得80元,處50000元罰款,罰沒款共計50080元。
醬菜苯甲酸超標
去年11月,廣東省湛江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在湛江市一鵝飯店對海口秀英佳味蔬菜加工廠2015年10月18日生產的規格為2㎏/袋的佳味醬菜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檢的佳味醬菜苯甲酸檢測值為2.5g/kg,比標準要求(≦1.0)超出1.5g/kg,不符合標準要求,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
經海口市食藥監局稽查支隊對佳味蔬菜加工廠調查了解,生產日期為2015.10.18的佳味醬菜是按定單生產,主要銷售到湛江地區。生產總量180斤,成本價1.5元/斤,銷售價1.75元/斤,貨值315元。
經海口市食藥監局查明,佳味蔬菜加工廠全部銷售給定購單位湛江市一鵝飯店。貨值金額共計315元,獲違法所得45元。因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海口市食藥監局對佳味蔬菜加工廠予以沒收違法所得45元,處50000元罰款罰沒款共5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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