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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已經不在……”3日下午,綿陽三臺花園鎮20歲的羅丹,一直在單曲循環播放著《千里之外》,因為從2日起,她就與她1歲半的兒子和“丈夫”相隔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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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患了尿毒癥 “丈夫”出4萬斷絕關系(圖)

    海口網 http://m.yinhu3.com 時間:2016-08-04 07:40

    羅丹和周正洪曾經的“結婚照”

    ▲  8月2日,雙方達成協議,男方出4萬元了斷關系

      “我送你離開,千里之外,你已經不在……”3日下午,綿陽三臺花園鎮20歲的羅丹,一直在單曲循環播放著《千里之外》,因為從2日起,她就與她1歲半的兒子和“丈夫”相隔千里。

      三年前,17歲的羅丹與19歲的瀘州合江縣九支鎮男子周正洪相識于網絡游戲,一年后兩人“結婚”生子,但由于沒到法定結婚年齡,至今未辦理結婚證。今年5月,羅丹在綿陽被查出患尿毒癥,花完自己父母所有積蓄后,希望“丈夫”能承擔部分治療費用。但是,周正洪及父母表示,二人的夫妻關系不具有法律效應,出于道義,可以在承擔2萬費用后,了斷一切關系。

      7月28日,羅丹及父親來到周正洪家,經過幾天談判,經當地村委會調解,雙方于8月2日達成協議:周正洪家給羅丹4萬元,雙方從此斷絕關系,小孩由男方撫養,羅丹可以探望。

      婚戀故事

      網絡相識“結婚” 家中“啃老”雙方矛盾升級

      三年前,17歲的羅丹初中畢業后,愛上了一款名叫“CF”的游戲,游戲中的戰隊隊長,正是19歲的瀘州市合江縣九支鎮人周正洪。后來,二人開始通過網絡和電話交往,并發展成情侶關系。

      2014年8月,羅丹發現自己懷孕了,隨后,周正洪家到羅丹家提親,并給了3萬元彩禮。選定吉日,在周正洪家辦了幾十桌婚宴。

      “我和他結婚,并不是因為我懷了孩子,兩人那時候感情還不錯。”羅丹說,“其實我媽媽一直不同意,覺得他比較邋遢,我結婚在瀘州辦酒席,我媽也沒去參加。”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在合江縣九支鎮見到了周正洪,他身體瘦弱,看起來還不太像一名孩子的父親。對于羅丹的說法,周正洪表示,雙方感情不是特別好,結婚前鬧了幾次分手,最后也準備分手,女方打電話稱懷孕,他們才張羅結婚。他告訴記者,婚后這兩年,羅丹在娘家和瀘州待的時間幾乎各一半,兩人還曾因打游戲爭吵過。

      對于這個兒媳婦,周正洪父親周國成也不太滿意,他說,幾年來,羅丹一頓飯也沒煮過。生下小孩坐完月子回到瀘州后,孩子都由周國成夫妻帶。對于周家人的說法,羅丹感到很委屈,她和周正洪確實沒有工作,吃住都是他父母的。周正洪最大的愛好是打游戲,只有每年年底幫父母加工臘肉等,可以掙10000元錢。矛盾主要是自己和周正洪母親之間,因為羅丹和周正洪都愛睡懶覺,周媽媽就看不慣了。“每次回娘家,都是因為被婆婆說了。而每次回娘家,周家人都不準帶孩子離開。”

      同時,因為沒有達到結婚年齡,兩人一直沒有辦理結婚證,孩子也一直沒有上戶。一家人也討論過孩子上戶問題,周正洪的父母希望上在其他人戶口上,就不用交罰款,但她沒有同意。“直到我住院期間,他們才去交了罰款,給孩子上了戶口。”

      患病住院

      女方身患尿毒癥 希望男方承擔部分醫療費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來到羅丹家,躺在床上的羅丹,手上和腿上都有透析留下的痕跡。羅丹介紹,今年4月,她獨自回到三臺老家,并找到一份工作。但5月初感到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結果診斷為尿毒癥,隨后在綿陽市住院治療。

      “我父母都在新疆打工,住院后媽媽從新疆趕回來,他(周正洪)才到綿陽醫院,身上只帶了1000元,陪我兩天,留下700元就回瀘州了。”說到這里,羅丹流下了眼淚,站在一旁的父親羅先昆也顯得非常無奈。

      5月底羅丹出院,總共花去醫療費10000多元,全是羅丹的二姐給的。7月10日,羅丹因腎衰竭引發心衰竭,再次入院搶救。

      “回綿陽之前,我給周正洪的父親打電話,希望他們能到綿陽一起商量如何治療,但他們一直沒有過來。7月20日,我又打電話,他直接告訴我,給20000元錢,然后雙方斷絕一切關系。”羅先昆說,這次通話沒敢告訴羅丹,希望她能安心治療。第二天羅丹知道了父親打電話一事,明確表態不會答應(給2萬斷絕關系)。

      專家說法

      法律上不保護 道德上應幫助

      那么,羅丹和周正洪之間,現在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是否受到法律保護?羅丹的治療費用,周正洪是否應該承擔呢?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表示,婚姻法已經不保護事實婚姻,而兩人又沒有達到結婚年齡,因此,兩人之間不存在夫妻關系,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也沒有相互扶助的義務。

      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波則認為,羅丹和周正洪屬于非法同居關系,而非法同居關系人之間是否有扶助義務,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如果一方所患疾病與另一方有關系,則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費用。

      綿陽師范學院社會學家蔣洪老師指出,從中國農村傳統觀念上講,辦了婚宴就成了夫妻,而且羅丹和周正洪還育有一小孩,在傳統觀念中,羅丹和周正洪早已是一家人,都是家中的一分子。一日夫妻百日恩,兩人應該互相幫助,在羅丹患重癥時,周正洪一家應該從道德上給予幫助和支持。

      雙方爭論

      沒扯結婚證

      非夫妻關系不應承擔

      7月27日羅丹出院,這次治療花去了羅先昆夫婦所有積蓄,還欠了外債。

      7月28日,羅先昆和羅丹來到周家,雙方就醫療費用一事進行談判。羅先昆稱,女兒女婿已經辦了婚禮,并生有一子,如今身患重病,他們不可能置身事外。“他(羅先昆)說羅丹治病花了6萬多,后續還會花不少,希望我們能拿5萬元。”周國成說,自己家里還欠著10多萬的外債,最多只能拿2萬,且出錢后雙方斷絕關系。雙方沒談攏。

      周國成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也咨詢過律師,兒子和羅丹雖然辦酒“結婚”,但沒扯結婚證,兩人的夫妻關系沒有法律效力。“看在孩子面上給她錢治病,但也不能說多少就是多少。”

      村委會調解

      男方給4萬元了斷關系

      8月2日上午,周正洪家所在的九支鎮安居村委會對此事進行了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協議稱,男方周正洪和女方羅丹于2013年認識,結為男女朋友同居,生有一男。雙方由于感情不好現提議分手,經調解達成如下意見:一、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4萬元;二、孩子由男方撫養,女方可隨時看望,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女方不付孩子撫養費;三、男女雙方脫離一切關系。

      事情已告一段落,談起羅丹,周正洪表示自己對不起她,“畢竟她生了這么重的病”。當記者問起是否會賺錢補償她時,他沉默了許久才說“沒想過”。

      羅丹表示,現在一周要透析三次,每次480元,而且要一直透析,她不知道以后的路到底該怎么走。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 蒲康林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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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成都商報] [作者:] [編輯:王善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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