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8月5日消息(記者劉杰 見習記者甘茜 通訊員陳丹女)5日,記者從海口秀英區法院獲悉,海南省某中專院校學生張某因販賣毒品,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
2016年2月27日23時30分許,張某在海口美蘭區藍天路35號錦鴻溫泉花園酒店門口處,將4小包“K粉”以人民幣200元的價格賣給購毒人員武某,交易完畢準備離開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張某身上繳獲毒資人民幣200元及作案工具手機1部,從武某身上繳獲毒品4小包。經鑒定,繳獲的毒品含氯胺酮成分,凈重1.5376克。另查明,被告人張某出生于2000年,案發時未滿十八周歲。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法院了解到張某原系海南省某中專院校2015級學生,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沒有出現違規違紀情況。張某性格外向,平時與家人交流較多,喜歡喝茶、泡吧、唱歌。同時,其較為叛逆,不服從管教,缺乏法律意識。通過庭審教育,張某對自己販賣毒品的行為深感后悔。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毒品管理規定,非法販賣含氯胺酮成份的毒品1.5376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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